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促进“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 加速辽宁省低碳绿色交通发展的提案》(056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志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加速辽宁省低碳绿色交通发展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出台奖补政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等系列举措,统筹做好集装箱海铁联运和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我省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相关工作做法被纳入全国典型案例,并作为全国四个典型省份之一,在全国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座谈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果获国家认可。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一是以省政府文件印发《辽宁省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方案(2022-2025年)》(辽政办发〔2022〕42号),围绕“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等7个方面,制定了“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等23项具体工作举措,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我厅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辽交规划发〔2023〕18号),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三是我厅以交通强省领导小组文件印发《辽宁省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辽交强省〔2025〕3号),组织实施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等5大专项行动,推进交通物流结构性、系统性降本提质增效。四是我厅连续4每年印发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相关工作要点,分解指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我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出台奖补政策。一是组织港口、铁路、大型工矿等8个省级多式联运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创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2024、2025年度分别安排4500万元、5000万元奖励资金,积极引导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促进海铁联运快速提质上量增效。2024年,大连港、锦州港、营口港多式联运试点建设成效显著,分别获得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省级奖励资金支持。二是推动港口企业持续降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铁路与省内重点企业签订“物流总包”让利降费等系列举措,2024年,我省港口、铁路、高速累计让利企业40亿元,促进“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运输,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三)多式联运发展成效显著
1.建立多层级协作机制。牵头成立公、铁、水、航等部门协同推进的铁水联运发展专班机制,每月调度监测海铁联运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组建成立我省多式联运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东北三省一区多式联运发展联盟,吸纳194家重点企业入盟,为多式联运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搭建起交流合作平台。两次召开东北三省一区交通运输合作联席会议,协同推进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和物流降本增效。
2.打造优质试点示范工程。紧抓国家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锦州港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省级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建设等有利契机,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促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开通旅顺-龙口“班轮+班列”公铁海跨海运输线路,投资3.6亿元建成两艘万吨级货滚船投入航线运营,促进辽鲁间运输“公转水”,年均完成车辆滚装运输8万台;开通“东亚-大连-中亚”日韩跨境商品车、长春一汽-大连-广州内贸商品车海铁联运线路,实现年均53万辆商品车“公转铁”“公转水”;组织港口、铁路、船公司共同让利,打造“山东滨州-锦州港-内蒙古霍林河地区”氧化铝运输海铁联运线路,实现氧化铝由公路运输向铁水联运有序转移,2024年,锦州港氧化铝海铁联运线路累计完成5.89万标箱,实现氧化铝“公转铁”51.5万吨,为货主企业降低运输成本1000万元。组织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打造铁水联运品牌线路,我省“东北地区—大连港”集装箱铁水联运线路成功入选全国集装箱铁水联运品牌线路培育典型案例。会同三省一区联合印发“北粮南运”大通道降本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抓实大连港、锦州港等8个省级示范工程建设,有力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不断壮大我省海铁联运规模。2024年,我省集装箱海铁联运量突破183.2万标箱,同比增长15.1%,创历史新高;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比重12.6%,位居全国第一。
3.中欧班列实现扩量提质。支持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开展公铁、铁水联运示范创建,全面打通我省“东中西三通道、六口岸”,形成“通道并行、多点直达”的国际铁路班列运输网络体系,构建了多条高效、绿色的铁路跨境运输通道。2024年,全省共开行中欧班列892自然列、运输货物9.6万箱,分别同比增长14.4%、12.2%,班列发运数量位居东北首位。2025年1月,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成功纳入全国14个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战略布局,成为东北首个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
4.“一单制”创新应用取得实效。推广首批“一单制”试点经验成果,开展第二批“一单制”试点创建,开通“沈阳/长春/通辽/白城-大连-德国/非洲/东南亚”等国际铁水联运“一单制”精品线路,自2022年试点创建以来,已为300余家内陆企业提供了全程化的进出口运输服务,累计完成国际海铁联运“一单制”“”业务3100单、箱量1.6万箱,全链条业务流程压缩近70%,多式联运运输效率不断提升。指导鞍钢集团成功获评交通运输部“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典型案例,开展钢材+煤焦“散改集”运输业务,实现海铁联运“重去重回”。2024年,完成钢材、煤焦“散改集”5.6万箱,新增“公转铁”运输量134.4万吨。
(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取得实效
1.多措并举推动“公转铁”。一是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我厅积极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口、进厂矿、进园区,扩大铁路货运辐射范围。2022年以来,推动我省建成并开通大连汽车码头、华晨宝马、营口五矿中板等7条铁路专用线,年度新增铁路货运量1473万吨。会同沈阳铁路局为72家客户办理了274条专用线的共用手续,破解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难题,为“公转铁”创造便利条件,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减排降碳。二是提高铁路运输服务效能。2024年,我厅会同铁路部门打造精品海铁联运班列线路54条,持续拓展海铁联运内陆运输范围。会同铁路部门召开货主座谈会、铁路推介会633次,确定“公转铁”项目423个,累计增量550万吨。重点启动了鞍钢集团石灰石、本钢集团铁矿石、朝阳钢铁球团矿、锦州港氧化铝等“公转铁”项目,通过下浮铁路运价让利企业,实现“公转铁”运量118万吨。三是推动省内重点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会同沈阳铁路局积极与省内主要企业开展“总对总”战略合作,推动铁路部门与省内大型工矿等重点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65份,给予运价倾斜和运力保障,有效降低我省企业物流成本。2024年,铁路部门让利我省企业金额达23.4亿元。
2.下大力气推动“公转水”。一是优化港口运营组织管理。组织省内大连、营口、锦州、盘锦、丹东等5个港口制定集装箱海铁联运“一港一策”实施方案,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深度融合发展。组织辽港集团、锦州港股份等港口企业针对矿、粮、煤等170余项收费标准实施降费,2024年,港口累计实现降费1.6亿元。指导港航企业全年新开内、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9条,持续拓展港口辐射范围,我省集装箱班轮航线已累计达200条,实现对RCEP成员国核心港口集装箱航线全覆盖。指导辽港集团创新开展“组合港”水水中转业务,大幅提升货物转运效率,解决矿石压港难题,高效保障“北粮南运”、“迎峰度夏”等重点时段港口转运通道畅通。二是推进港口大宗货物“散改集”。指导港口企业加大货物“散改集”力度,通过购买灌装设备、应用40英尺半高箱新型载运单元、强化港铁合作等务实措施,推动氧化铝、大豆、玉米、钢材等适箱货源“散改集”,促进大宗散货集约化运输。2024年,我省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46万标准箱,同比增长5%,大宗散货“散改集”成效显著。三是推进港口绿色转型发展。推动大连港、营口港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绿色疏运比例提升,2024年,大连港、营口港大宗货货物疏运比例分别达95.8%、82.7%,均达到国家“到2025年,全国重点港口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绿色疏运比例达到80%”的目标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加大港口岸电建设力度,全年共完成8个泊位岸电设施改造,渤海湾省际客滚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
3.强化公路货运超限运输治理。一是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我厅会同龙江、吉林、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三省一区”联合开展严重超限超载货车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了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会同省公安厅、省交投集团建立查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违法信息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治超成效显著增强。二是组织开展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开展东北三省一区严重超限超载货车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强力开展公路超限治理,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2024年,全省累计查处超限超载货车4.3万台,卸载分装货物120.2万吨。三是持续推动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我厅加大重点货运源头排查力度,强化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管,依法开展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责任倒查溯源,深入落实“一超四罚”相关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实施严管重罚,坚决清理退出市场。2024,全省累计吊销公路货运车辆营运证772个。
4.推动大型工矿企业绿色运输转型发展。指导全省37家大型工矿企业通过采取“点对点”铁路直达、海铁联运、管道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和“油转电”等多种模式,多措并举推动铁路、水路等绿色运输占比提升,企业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全省37家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总运量3亿吨,通过铁路、水路、管道(皮带廊道)、新能源车辆等绿色运输量2.7亿吨,绿色运输占比达90%,远超国家80%目标要求。一是“点对点”铁路直达模式。推动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东北电力抚顺热电分公司等9家企业积极采取“矿区—厂区”铁路点对点直达模式,铁路运输占比达100%。二是海铁联运模式。推动鞍钢资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等4家企业积极发展大宗物资“海铁联运”模式,“铁路+水运”运输占比达100%。三是管道运输模式。推动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歪头山铁矿(绿色运输占比达100%)等5家企业“公转管”,持续增加管道运输量;本钢集团投资2.9亿元新建25.5公里管道运输线路,今年2月已投产使用,年增管道运输500万吨。四是“公转铁”“公转水”模式。指导鞍钢集团、营口日照等企业通过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力度,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2024年全省37家大型工矿企业铁路运输占比达67%,较2020年提升22个百分点。五是“油转电”模式。推动鞍钢集团、鞍钢鲅鱼圈钢铁分公司、本钢集团、凌源钢铁、鞍钢朝阳钢铁、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累计投入近6亿元实施“油转电”,推动更新电动重卡744辆,新建换电站8座,充电桩140个,实现公路运输绿色转型发展。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始终把扎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作为加快交通强省建设、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加快提升我省交通物流全要素生产效率和整体服务效能,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更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是深入开展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组织落实《辽宁省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聚焦着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和综合运输服务“软联通”,大力提升综合运输组织效率和服务质量,多措并举推进交通物流全链条降低成本。
二是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聚焦提升铁路、水运服务效能以及推动重点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推进港铁加强合作,提升货物转运效率,降低企业全程物流成本,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持续巩固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成果,推动37家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保持80%以上并稳步提升。
三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抓实多式联运国家、省级试点示范创建,推动“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建设,“一港一策”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深度融合发展,推广新型技术装备,多措并举促进海铁联运量稳步增长。组织召开三省一区多式联运联盟会议,发挥三省一区联盟平台作用,推动联盟成员开展务实对接合作,促进东北地区多式联运一体化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