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提高高速公路限速的建议》(013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吴京耕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提高高速公路的限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提高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收悉。经协商省公安厅、省交投集团,今年拟全面启动我省高速公路所有80公里/小时限速路段的论证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100公里/小时限速路段提速可行性、安全性,并适时启动实施改造工作。

  一、高速公路现状及限速标准执行情况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4348公里。其中,运行限制速度120公里/小时的10个路段1403公里,占比32.3%;100公里/小时的31个路段2616公里,占比60.2%;80公里/小时的5个路段329公里,占比7.5%。

  高速公路限速设施由省高速运营管理单位和省公安交管部门共同设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依据行业技术标准在各条路线上设置限速标志,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限速标志在相应路段设置执法测速设施,采取区间测速、电子抓拍等措施进行监督执法。

  (二)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定义,限制速度为公路上行驶车辆的允许速度限值,设计速度为确定公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主要用于控制建设规模。长期以来,国内普遍作法均采用设计速度作为限制速度。我省高速设计速度根据路线重要程度、地理环境等因素主要采用12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和80公里/小时三种标准,限制速度与设计速度一一相应。同其他地区相比,我省高速公路设计速度标准选用适中,符合规范要求和实际通行需要。

  二、高速公路限速调整规定及阶段工作

  2014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提出“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明确限制速度可以与设计速度不同。2017年,国家发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五部分:限制速度》规定,限制速度值以道路的设计速度为基础,可以取设计速度值或低于设计速度值。在不高于120km/h的前提下,限制速度值也可以提高10km/h~20km/h,但应进行交通工程论证。2020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规定,公路限速调整应综合考虑公路项目综合因素,可通过综合评价论证法、风险因素论证法和运行速度论证法进行限制速度的方案设计。

  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辽宁省规范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辽交公水发〔2021〕44号),正式启动高速公路提速工作,指导省交投集团编制提速设计方案,邀请国内著名交通、安全专家论证,开展施工招标并实施改造,历经一年时间,于2022年6月完成S26兴城至建昌高速公路提速试点工作,共投资2000余万元,将76.5公里路段限制速度由80公里/小时提高至100公里/小时(其余6.4公里因涉铁安全原因不具备提速条件)。从试点情况看,该路段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受到了社会好评,但也存在评估论证专业化要求高、周期长、工程投资大等问题,全面推广存在一定困难。

  三、限速标志调整优化工作安排

  鉴于我省高速公路提速一次性投入过大,我厅将按照“应提尽提、逐步实施”的原则,指导省交投集团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提速工作,不断提升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立即协调省交投集团积极会同省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启动所有80公里/小时限速路段的论证评估工作,抓紧形成相关设计方案,今年年底前先行实施G91辽中环线高速公路本溪至辽中段提速工作,并加快完成剩余路段改造任务。

  二是在全面总结80公里/小时限速路段提速典型经验基础上,充分论证100公里/小时限速路段提速可行性、安全性,适时启动实施。

  三是对已完成限速调整的高速路段,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发布限速调整公告,更新测速执法等监控技术设备参数、导航提示等,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引导驾驶员安全行驶。

  四是针对部分高速公路出口匝道不合理降速问题,要举一反三,迅速整改调整,在已完成110个高速公路出口匝道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实施剩余185个出口的调整工作,按新版规范要求实现梯级限速。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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