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2022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紧紧围绕年度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一是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动态调整厅权责清单,优化厅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职能,研究出台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意见,推动各项工作协调高效运转。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100%进入综合窗口,新增在线核验事项3项、容缺受理20项,全年受理业务52769件,同比增长27.62%,审批窗口考核排名始终位居省直单位前列;克服疫情影响,全年省级办理大件运输审批50839件,同比增长25.84%,审批用时2.8天,全国最短。开展审批排查规范工作,重新编制我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便利老年人出行,新增低入口公交323台,敬老爱老公交线路达到5条。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政策和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对16件政策和18件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公平审查。制定助企纾困方案,争取国家及省资金98.5亿元,惠及10.2万户次;会同省直15个部门出台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措施,累计免费核酸检测1430.9万人次,减免通行费26亿元;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收费整治、港口收费调研,规范涉企收费。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集中对5个重点领域、29个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27项,取得阶段性进展2项。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交通运输地方法规体系。起草《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修正(订)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施行。提请废止《辽宁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正式公布。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确定现行有效104件、废止2件,均经厅网站公布;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全年共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均按要求进行备案。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议事规则》《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制度(试行)》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专家委员会,出台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听取专家、法律顾问意见,征求行业、社会公众建议,并根据决策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开展行业大走访、大调研,了解企业诉求,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省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执法监督指导职能进一步优化,市县执法改革全部到位,重构了全省执法工作体系。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治超整治,出动执法车辆4274台次、路警人员13182人次;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整治,出动执法车辆5204台次、执法人员16185人次。三是完善执法程序。制定《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396项执法事项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涉企检查计划,研究制定道路运输领域自由裁量标准。省厅完成执法证申领换发、执法服装配发,各市按要求有序推进;开展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组建执法专家库,举办全省执法案卷制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培训,指导各市县轮训执法人员8783人次。四是创新执法方式。出台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扩充至105项,定期通报执法案例,寓普法于执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厅党组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公路水运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四个清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则等,修订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同应急厅出台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意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两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妨碍河道行洪桥梁排查整治、轨道交通防汛防涝等专项检查;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包保、驻点综合督导要求,厅领导带队驻点各市,及时整改问题;同步开展疫情防控、舆情管控、信访维稳和网络安全等督导检查,切实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研究完善厅行政调解程序规定,细化行政调解工作要求,并加强对市县监督指导,提高基层部门行政调解能力;研究制定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行政裁决程序,提升行政裁决规范性。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配合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诉讼程序应诉,全年民事诉讼3起,均胜诉,带头履行生效判决。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配合外部审计,整改率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2328受理投诉举报532件,全部办理完结。二是加强层级督查。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检查、交通强国建设考评等督查活动,发挥督查结果的激励作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查纠整改,挂牌督办重点问题;成立行政执法考核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深入全省65个执法站所督导,召开座谈会17场,多项工作被省主流报刊宣传。四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厅领导入驻政务平台为群众答疑1次,开展在线访谈3次,公开信息2461条,12328热线受理咨询211.7万件。五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拖欠工程款等专项整治,提高政府诚信水平。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一是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联合大数据局开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系统,实现部省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启用物流保通保畅电子通行证,接入“辽事通”和交通运输部系统,发放4万余个。二是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全省道路运输全部启用电子证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和水路运输11个业务子项完成了电子证照开发应用。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研发“辽宁高速大件车监管”系统,实现大件车走行高速全程实时管理;联合公安厅等四部门出台工作方案,推进全省公路桥梁通行安全智能监管执法系统建设。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了专题学习;制定全省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工作。二是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印发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细化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年度普法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港口法》等法律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法治工作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主持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及时在厅党组会传达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带头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专门汇报3次,做出批示26次,带头研究《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等法规修订工作4次。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开展行政决策,重大决策方案上会前均要听取法制审核意见、调阅相关材料,全年主持厅党组会65次,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党组会审议通过。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亲自担任厅行政执法考核小组组长,部署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听取专门汇报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就执法工作做出批示13次。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亲自研究应诉工作,3起民事诉讼全部胜诉,尊重法院生效判决,带头履行。

  (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为全厅讲党课2次,将法治作为重点模块,推动学法尊法用法守法。

  (七)带头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在2021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落实述法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队伍管理模式发生较大变化,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面临考验;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力还不够高,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多。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交通运输法制体系。配合省人大做好2023至2027年立法规划,并积极争取立法资源,推动交通运输地方法规修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修改完善。

  (二)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落实好“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应用,严肃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

  (三)提高行政审批质效。加强对各市、县监督指导培训,确保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巩固并扩大行政审批服务创新成果,围绕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大件运输审批高频事项等做好各项工作。

  (四)推动执法规范化。做好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四基四化”建设,提高执法为民水平。

  (五)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省交通行业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

  (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应诉行为,尊重、带头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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