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2020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一是明确全年法制工作重点。制定了《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确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20全省交通系统法制工作重点。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审查对象和标准、审查程序和审查方式、有关工作要求。全年共完成《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公平竞争审查14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合法性审查32件做到应审尽审、应查尽查,规范厅行政行为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落实法律顾问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负责为厅机关和两个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培训等相关法律事务,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重大决策等方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制体系建设。一是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立法。按照省人大工作部署,起草完成《辽宁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年2月1日起施行。开展《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论证,形成修订送审稿草案申报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二是加强厅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需要,出台《辽宁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12件。按照省司法厅、营商局要求,开展与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7次,确定现行有效厅级规范性文件90件,形成目录经厅网站向全社会公布。三是反映交通运输行业立法诉求。完成《铁路法(修改送审稿)》等47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征求意见回复,依法反应交通运输行业立法诉求。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调研,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编制《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重点任务清单》,推进全省综合执法改革。二是规范执法运行。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形成沈抚新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清单。印发了《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试行)》等七项制度,指导各市开展路政执法工作。印发了《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印章的通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印章使用。联合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包容免罚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实施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免罚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存在的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坚持行业内部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行业内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8890热线作用,及时组织调查不文明执法行为等涉及营商环境问题四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通过部、省联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人员在线考试,全面检验不足。通过视频的形式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发展趋势、执法案卷分析等对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中常见问题、风险点,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水平,参加培训900余人次。 

  (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利用“政务公开日”、“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大货车和出租车司机等群体答疑解惑,宣传宪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依法用路、安全用路相关知识。二是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的方案》,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三是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民法典》相关宣传资料,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为全厅干部职工做专题讲座,提高全厅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和解决交通行政争议,严格按复议程序和诉讼程序进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参与行政诉讼,秉公处理复议案件。受理辽阳市永信客运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败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法制体系滞后于改革实际。由于“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带来职能调整,导致省级以下所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很难适应改革后的客观形势,迫切需要适时修订,改进和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二)综合执法改革机制尚需完善。一是省级力量薄弱。我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不再保留执法队伍,由厅机关相关处室5名工作人员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量薄弱。二是执法队伍管理面临考验。综合执法改革以后,执法队伍管理原有模式被打破,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成为新的难题。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交通立法建设。借助2021年省人大将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清理列入工作计划契机,积极开展《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加强厅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适应我省交通运输改革发展需要。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取消下放省级行政权力实际,重新梳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交通运输厅权责事项清单,加强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四)抓好交通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严格按复议程序和诉讼程序进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秉公处理复议案件,在预防和解决行政争议健全解决机制上下功夫。加强与法院系统沟通,争取在诉前调解和典型判例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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