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布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高管局
辽交高管发[2016]54号
省高速局:
为不断提升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国运营一年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的服务质量进行了考核。2015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选出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100处,优秀服务区400处,达标服务区1072处,达标停车区293处。其中,我省高速公路71处服务区全部参与了此次评比,经辽宁省级评定委员会考核评定,71处服务区全部达标;古城子、三十里堡、甘泉、复州河、阜新、抚顺、榆林、兴城、凌海、桃花吐、新民、石桥子、辽河、牛河梁、五龙山、西丰、通远堡17处服务区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服务区。经全国评定委员会及专家组考核评定,西海、井泉、凤城、永陵、云峰山5处服务区被评选为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
交通运输部对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和优秀服务区将分别授予统一标识,有效期两年。对标识核发后服务质量下降,达不到规定服务标准的服务区和停车区,将予以撤销标识。
希望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继续发扬为民务实的精神,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全省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升服务水平。要继续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打造辽宁高速公路服务品牌”的指导思想,以“管理科学化、经营品牌化、服务人性化”为方针,进一步转变发展和服务理念,优化服务,加快服务区由管理型向管理经营型的战略转变,促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更好地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辽宁省交通厅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