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及民生实事十项重点工作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行审〔2024〕77号)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省交投集团:
现将《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及民生实事十项重点工作举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9日
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及民生实事十项重点工作举措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当好先行,进一步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力,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及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抓好办成一批企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加快打造行业营商环境“升级版”。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及时修订《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广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推进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全覆盖;实现省内外船舶检验的“通检互认”,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审批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厅行审处;责任单位: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财审处、规划处、公水处、安质处、运输处、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二)提升大件运输服务能力。
积极对接全省重点大件生产企业,建立“窗口对门口”的行政审批政企合作关系,完成21处收费站拓宽改造工作,优化和完善大件运输主通道信息和数据,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有针对性开展荷载验算和尺寸测算,编制配车控制数据指南等工作,实现主通道百吨以下无需桥梁荷载验算目标,全面增强我省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能力,提升大件运输审批质效,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厅行审处;责任单位:服务中心、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交投集团)
(三)保通保畅“一号通”。
组织协调公、铁、水、航、邮等相关单位,统筹做好公众出行服务和保障交通物流“大动脉”“微循环”畅通,重点做好煤炭、粮食等民生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确保“迎峰度冬”“迎峰度夏”“北粮南运”等重点时段重点物资运输高效转运;充分发挥“一号通”热线电话作用,坚持24小时专人值守,一事一议帮助企业解决运输难题,努力营造“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优质交通出行环境。(牵头单位:厅运输处;责任单位:服务中心)
(四)12328热线“省级督办”。
持续提升热线服务管理水平,强化知识库信息储备,实现知识库共享共用,提高即时信息咨询服务能力;加大对举报投诉类问题的跟踪督办力度,重点事项“省级督办”,实现投诉举报类案件5日内办结,及时高效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卡点问题,助力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厅运输处;责任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
(五)实施高速公路低速段提速改造。
按照“应提尽提、逐步实施”的原则,深入开展交通工程检测评估,完善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优化调整低限速值,年内完成150公里高速公路路段通行时速由80km/h提速至100km/h的改造任务,实现省内基本消除时速100公里以下限速,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牵头单位:厅公水处,责任单位:省交投集团)
(六)实施公路工程招投标“一网交易”。
实施公路工程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固化电子交易规则,指导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优化完善辽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和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模块功能,服务市场主体招投标活动;推进工程开评标标准化场地建设,积极推广省内远程异地评标,打破评标专家场所限制壁垒;搭建启用辽宁公共资源“一网交易”协同监管平台(交通)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数据信息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厅公水处;责任单位: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交投集团)
(七)实施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
组织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属地交警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采取24小时安保巡查、近远程双视频监控采集、提升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等系列举措,为货车司机在我省所有高速服务区停车休息创造安全舒适环境;推动实现重载货车驾驶员与家人共享车辆行驶状态,守望平安行车;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新建设完成5家。(牵头单位:厅运输处、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交投集团)
(八)提升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能力。
升级改造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全省统一车辆救援服务端口,实现“一键救援”快速发起,救援情况在线实时监督,完成与交通运输部救援服务平台信息对接共享;充实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力量,力争年底前组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自营救援队伍44支;高效规范车辆救援服务标准及流程,对大流量的京哈高速公路葫芦岛至盘锦段实现20分钟内到达现场,15分钟内完成小型故障车辆清障、40分钟内完成大型故障车辆清障的服务目标。(牵头单位:厅公水处,责任单位:省交投集团)
(九)实施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提升工程。
开展春秋季养护会战,及时维修公路基础设施缺损部位,改善路域环境;开展农村公路严重破损路段整治专项行动,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加快消灭“差”等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20座,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000公里,打造6条农村公路省级安全精品路,创建美丽农村路2000公里。(牵头单位: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十)组建三省一区多式联运发展联盟。
组建东北三省一区多式联运发展联盟,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培育具有整合资源能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推动跨区域跨方式综合物流融合发展;大力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着力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全年力争开辟集装箱班轮航线5条,全省海铁联运量及占比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厅运输处;责任单位:服务中心、厅财审处、执法处、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落实好相应工作职责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满足市场主体个性化运输服务需求。
2.狠抓工作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细化举措,明确责任,每月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为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3.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媒介,在全行业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