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1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综合规划处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省交投集团: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厅党组第10次(扩大)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牵头部门(单位)对要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半年、年度总结。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提出2020年环保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1.系统推进《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工作落实,定期做好工作进展成效总结。完成我厅整改方案挂网公示,满足销号要求的,及时履行销号程序。

  2.实地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案件整改成效,协调推进噪声、遗撒等群众信访投诉案件整改落实。

  (厅规划处牵头,厅办公室、公水处、运输处、安质处、铁建处、发展中心、服务中心配合,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落实,下同,不再列出)

  二、全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3.采暖季前,大连港、营口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全年地方铁路、国铁参股铁路等新增发货量539万吨,全省港口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厅规划处、运输处牵头,发展中心、服务中心配合)

  4.协调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力争年底前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专用线具备开工条件,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阜新金得利热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基本建成。(厅铁建处牵头,服务中心配合)

  三、加强道路运输污染防治

  5.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指导鞍山、盘锦公交都市创建,力争全省城市中心城区公交机动化占比达到60%,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主城区公交线网设置专用道比例达到20%以上。

  6.深入实施绿色出行行动,组织开展年度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7.提升清洁交通装备比重,鼓励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应用,力争年底前全省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厅运输处牵头,发展中心、服务中心配合)

  四、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8.提高岸电设施建成率、利用率,督促大连市完成客滚泊位岸电设施建设改造任务。(厅公水处牵头,服务中心配合)

  9.继续开展沿海6市港口码头专项检查工作。(厅公水处牵头,服务中心配合)

  10.继续开展内陆8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服务中心负责)

  五、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

  11.加强环保设施规范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公路基础设施涉及穿越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完善防护设施。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穿越饮用水水源地公路风险防范设施日常养护工作。(厅公水处牵头,发展中心、省交投集团有关部门配合)

  12.加强高速公路噪声污染治理,指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对已通车高速公路噪声敏感路段开展检查,力争一年内完成噪声超标敏感路段治理工作。(厅公水处牵头,发展中心、省交投集团有关部门配合)

  13.推进成熟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完成300公里左右温拌、再生等新技术、新材料路面施工。(厅科技处牵头,发展中心配合)

  六、加强污染防治协同联动

  14.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生态选线选址,避免与生态红线冲突。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厅规划处、公水处牵头,发展中心、服务中心、省交投集团有关部门配合)

  15.组织开展全省沿海港口原油码头(5000吨级以上)等重点风险源执法检查。(厅安质处牵头,服务中心、发展中心配合)

  16.协调推进柴油货车治理,调度运营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实施计划推进情况,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出台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具体办法。(厅运输处牵头,发展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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