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质安局

 

  为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294号)和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38个部门《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等47个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辽质监联〔201796号)要求,经省交通运输厅质量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匠心聚力,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 。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份。 

  三、活动范围 

  我省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和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提升活动 

  1.开展品质工程宣传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开展一次品质工程宣贯活动,学习领会品质工程理念和内涵,推动品质工程理念深入人心,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匠心意识。 

  2.开展多形式“技术比武”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以班组为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比武或技能竞赛,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技能素养,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3.开展“最美班组”或“最美工匠”评选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最美班组”、“最美工匠”等评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完善优秀技工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的良好氛围。 

  4.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开展一次先进工艺工法、施工组织、先进班组或标段的观摩交流,树立标杆示范,推动项目质量水平均衡发展。 

  5.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开展一次《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路路基弯沉验收标准》《公路机电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等今年新颁布实施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宣贯培训。 

  (二)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 

  1.推进我省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进程。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交流示范创建经验,调度部署创建工作,有力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进程。 

  2.加强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宣传。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安局)在门户网站设立示范创建专栏,积极宣传我省有关示范创建活动信息,推动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开展一次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自查自纠方案,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制定完善隐患清单。项目监管单位按照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一次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排查隐患整改到位。 

  2.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抽检。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有关试验检测机构对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高密度聚乙烯硅芯管、公路波形梁钢护栏、锚具等产品质量进行一次监督抽检,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进场原材料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抽检,确保工程建设源头质量。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项目实际情况,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我省交通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活动引导。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参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推动品质工程的理念深入人心。 

  3.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总结经验,及时形成书面活动总结于108日前将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质量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质安局)。 

  联 系 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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