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一、拟定省级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负责指导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举报投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鉴定)和优质工程评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组织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信用考核工作。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相关部门督查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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