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一、完善组织建设,加强信息体系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2011年,我厅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针对各厅直属单位领导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了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将政府信息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贯彻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省交通行业特点制定,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辽宁省交通厅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辽宁省交通厅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新公开工作程序,促进各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重点强化了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公开和监督,有效规范了交通系统各种行政执法行为。
3、有效整合资源,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逐步建立了公开、透明、高效的交通信息公开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省厅门户网站通过搭建统一的软、硬件平台,整合了各子站内容,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共建、共维”。基于分类服务的方式,分设“交通政务”、“网上办事”、“出行服务”三个平台。网站建设实现各部门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的整合,对企业和公众提供了“一站式”信息和应用服务,成为面向企业和公众的统一政府监管与服务平台。为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平台上搭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实现了按照政府信息分类、行业分类等不同形式的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在门户网站交通政务平台上,2011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4738条,其中文字信息11520条,图片信息2930条,视频信息288条。
在出行服务平台,开通了多个便民应用系统,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出行提供了便利。其中,提供公众出行路径查询;及时发布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路况信息,在网站发布高速公路出行及施工路段封闭等信息;基于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分类的方式,对公路路线相关基础信息、途径城市、路况、沿线天气、服务区、收费站、图片和视频等信息进行发布。
在网上办事平台,针对于公众互动栏目,我厅制定了新的公众留言回复制度,保证“网上咨询”、“厅长信箱”、“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等栏目能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回复公众咨询留言536条。
2、积极主动公开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67号)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强了对应公开文件的公开审核力度,通过对现有的文件进行整理,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文件,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后,及时在厅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布并将纸质文件报送交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予以公开;严格遵守文件主动公开送交制度,定期公开和送交应主动公开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的长效工作机制。2011年共送交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35件。同时,针对我厅电子信息网上报送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网上报送业务力度,全年共上报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216件。
3、多途径、多方式公开政府交通信息。我厅按照及时、有效、节约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民众及时方便地了解到交通类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利用机关、服务大厅、窗口部门等固定场所集中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办事流程图等,公布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业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服务。二是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主动与辽宁省广播电台、辽宁省电视台、辽宁日报等媒体联系,及时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交通信息,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交通信息及相关内容。今年共向社会发布路况信息41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
2011年,我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有关政府交通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1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问题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201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交通行业涉及面较广,服务信息的公开量较大,而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兼职,工作力量不够,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影响。二是交通行业经营主体多、服务对象广,一些服务性信息如车辆班次、车票发售情况、路况信息等信息量大,且变动频繁,致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健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问责追究制度、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我厅将继续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为核心,完善和落实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完善工作机构,设立专职信息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交通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