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交通强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共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其他各类文件11件,围绕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了21期政策解读。每月定期发布2022年全社会公路、水运、港口生产完成情况和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发布“2021年辽宁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主动公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部门预算”、“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等相关信息,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及时发布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主动公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人员清单”、“2022年试验检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2022年试验检测机构检查专家名录库”、“关于开展2022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抽查的通知”等相关信息。意见征集栏目开展了12期意见征集。

  厅网站坚持以整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为重点,打造以“机构、政策、新闻、服务、出行、数据、互动、专题”八大板块为核心的全新栏目体系,着力建设以发布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和行业重大信息、提供应用服务系统、公众互动交流为主的省政府部门网站。2022年,共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560条,其中文字信息2482条、图片信息54条、视频信息24条。开展了《强化队伍建设 努力提升全省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和水平》、《立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防汛保重建》、《辽宁省港口管理规定》政策解读等3期在线访谈。

  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收到办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还需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二是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点多、线长、面广,经营主体多、服务对象广等特点,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服务群众出行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一是持续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加大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声,深入释疑解惑,有效传播权威声音。加大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和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基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第一时间转发部标准指引文件,推动各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县级及以下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真正让人民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转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交办办函〔2022〕380号),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将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作为提升公共交通企业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规定》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指导辖区内城市公共交通、道路班车客运、道路客运站、水路旅客班轮、港口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等企业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程序,细化企业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切实提升全省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度、准确度,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三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相继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基本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有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组织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于2022年年初组织开展厅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于4月重新梳理我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废止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并均经厅网站向全社会公布,为行业管理提供依据。

  四是做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在厅网站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专栏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要政策,以及交通运输贴近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更加注重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充分运用访谈、文件图解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落地执行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五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同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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