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按照厅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逐项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落实”要求,依据《印发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的通知》(辽交办〔2023〕225号),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助力实现全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023年,共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其他各类文件15件,围绕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发布政策解读及图片解读25期。重新调整发布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目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每月定期发布2023年全社会公路、水运、港口生产完成情况和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主动公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3度部门预算”、“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本级)2022年度决算”、“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等相关信息,发布《2023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主动公开“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抽查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3条、省政协提案答复11条。意见征集栏目开展了31期意见征集活动,开展了《辽宁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辽宁省公路交通防汛防台风工作》政策解读等2期在线访谈。
厅网站坚持以整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为重点,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年辽宁春运”、“社会监督”、“政府有关会议信息”、“信用交通辽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行政执法”等8个专题栏目,并持续发布、动态更新相关信息。2023年,厅网站共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76条,其中文字信息1994条,图片信息67条,视频信息15条。
同时,严格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收到办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还需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二是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点多、线长、面广,经营主体多、服务对象广等特点,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服务群众出行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开展全系统范围的业务培训次数偏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年初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努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厅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建立健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厅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深入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以厅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做到图解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在厅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不断完善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切实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厅名义印发的,通过厅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厅法制部门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紧紧围绕大兴调查研究,在调研时需开展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的,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发布相关调查问卷,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大推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
(三)有效提升公开服务效能。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组织相关公共交通企业编制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在厅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收费事项、政策依据、收费标准。
(四)推动健全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机制。加强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和厅长信箱等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厅网站准确公开厅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
(五)坚决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