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18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厅所属事业单位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建立起了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的有效工作体系。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通知》要求,我厅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新需要,按照“归口负责、合理分工、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工作指南,通过多种方式对社会公开公布了厅机关和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分类受理交通运输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机构、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规范了受理工作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按照《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厅直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可靠。
  3.拓展信息公开工作途径。我厅加强对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先后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并要求全厅上下站在“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的高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取信于民、展示形象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同时,在厅官方网站和驻省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扩宽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我厅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新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3个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开设了“信用交通·辽宁”、“优化营商环境”、“随机抽查监督”、“交通人驻村日记”、“辽宁春运”等专题栏目,集中反映行业建设成果,弘扬行业正能量,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信息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厅门户网站“交通政务”平台共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43条,其中文字信息767条、图片信息71条、视频信息5条。
  1.完善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省直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修改调整《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新修订完善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推动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公开了相关预决算信息。具体包括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部门预算、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3.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涉及我厅的国省干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8条,分别为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机电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机电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中标结果公告,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项目施工有关信息,大连湾港疏港高速路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信息等。
  4.公开“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设置“权责清单”专栏,公开省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省交通运输厅后置审批目录、省交通行业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正面清单、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专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我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并将涉企信息报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交通信用建设。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公开我厅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方案,活动开展的成果以及宣传工作等信息。设置“随机抽查监管”专栏,公开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检查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等信息。
  5.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经梳理确定涉及我厅政务服务事项38项,并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形成了《省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指南》,通过厅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同时,按照“通用法规”、“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管理”、“港航海事管理”、“船舶检验”目录发布新汇编的法规数据,并发布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清单一览表》。依据政府机构改革相关职权划分,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流程图”和“渔业船舶检验行政处罚案件流程(一般程序)”。发布了辽宁省2017年公路、水运交通行业发展情况,按月发布2018年全社会公路、水运、港口生产完成情况。发布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发布了《辽宁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等执行结果信息,以及《2017年度辽宁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和《辽宁省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解读信息。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开放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政民互动。加强民心网办理工作,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保证了民心网业务办理的高效运行。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民心网诉求平台交办量为11719件,办结量为11580件,反馈率98.81%;五星及以上件数为6116件,占评星件总数的96.07%。共承担建议提案86件,其中建议56件、提案30件;主办件39件、协办件47件,全部按要求时限完成答复,并征得代表委员满意。同时,开展了“我为农村公路建言献策”专项征集活动,并转载了国办“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交通强国”问卷调查。
  2.完善“网络回应人”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回应人”的作用,通过厅官方微博等新科技手段,做到实时受理社会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各种咨询、投诉、建议,及时进行处置和解答。2018年,政民互动——网络回应人受理转办舆情7512件,回复处置6963件,回复率、好评率分别达到92.7%、94.4%。我厅“@辽宁交通”连续四年获奖,2018年被人民日报、微博、新浪联合授予“优秀服务奖”和“金牌主编奖”。
  3.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根据全省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要求,组织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交行审发〔2018〕172号),利用行业优势,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活动中,各地采用专人讲解展板、发放宣传单(册)、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对交通运输工作职责职能、投诉咨询方式、便民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备案、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宣传和讲解,与群众“零距离”互动;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港口码头的电子显示屏,播放信息公开宣传标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媒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树立行业形象
  加强厅本级信息公开力度,共向省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报送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编发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送信息200多条,被省委采纳38条,被省政府采纳9条,被交通运输部采纳9条。
  2018年,围绕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中央、省和行业新闻媒体,对重点项目建设、交通运输改革、绿色交通省建设、港口建设发展、交通物流助降本增效、民生交通、联合治超等工作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报道。截至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共组织重大交通宣传报道10余次、参与采访记者100余人次。其中,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报道30余次、其他栏目报道20余次,共计100余分钟,辽宁日报发稿30余篇,中国交通报发稿33篇。中国新闻网、新浪新闻、腾讯新闻等门户网站发布或转载报道近千篇。同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新闻51篇、8万余字,图片100余张,通过大量正面宣传信息,有效宣传了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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