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办函〔2020〕1171号)精神,坚持以交通运输领域更高质量公开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助力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结合我厅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用权公开
1.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构职能信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我厅“三定”方案及有关行政法规,结合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最新版权责清单,以及调整后的行政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等信息。
2.系统梳理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系统梳理厅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组织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态更新、及时公开。目前,已根据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需要,制定出台《辽宁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16件。同时,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开展与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7次,确定现行有效厅级规范性文件90件,并形成目录经厅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初步解决了厅级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加强“六稳”“六保”政策信息公开
3.集中公开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专题栏目,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集中公开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辽交运发〔2020〕6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复训复考助力“六稳”“六保”工作落地见效的紧急通知》(辽交运发〔2020〕152号)等助力复工复产政策文件,以及交通运输新兴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及投资信息等政策信息。同时,及时公开交通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政策信息,集中精力重点做好减免港口建设费、降低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运输结构调整等信息公开。
4.进一步加大“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力度。在厅门户网站做好“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文件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要求报送政策文件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并重点采取政策图解的形式,及时发布《关于促进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等“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
5.积极主动公开交通运输数据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每月定期发布2020年全社会公路、水运、港口生产完成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统计信息,主动公开交通投资、客运量、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等数据,充分阐释全省交通运输经济系统运行总体平稳、长期向好的总体态势,有效提升振奋了市场信心。
(三)加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6.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服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2020年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确定了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降低物流成本六大方面22条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以及具体措施。制定了《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通过厅门户网进行公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确定计划对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省厅备案。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8890热线和政务微博桥梁纽带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7.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特别是疫情期间简化审批优化服务,加大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力度,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手续,实行立即办、容缺办、专人办,确保工作“不掉线”、服务“不断档”。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及反馈,为行政申请人提供了一网式、一站式的全程服务。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公开
8.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年初伊始,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厅门户网站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栏目,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高速公路通行政策、应急物资运输政策、客货运从业人员及船舶船员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全国交通运输领域抗疫防疫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防控常识等信息,确保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
9.密切关注涉疫情舆情动态。针对疫情发生以来的相关舆情热点问题,我们坚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效引导,共交办、转办、处置有效舆情11605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行业涉疫情舆情动态基本平稳,未产生较大舆情。
(五)加强完善相关制度要求
10.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使用原则。2020年,我厅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已按规定和时限进行了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1.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按照信息主动公开要求,起草制定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管理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做好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文件和解读产品,提高人民群众政策知晓度。同时,以整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为重点,打造以“机构、政策、新闻、服务、出行、数据、互动、专题”八大板块为核心的全新栏目体系,着力建设以发布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和行业重大信息、提供应用服务系统、公众互动交流为主的省政府部门网站。按照“各级政府网站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的工作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个部分、35个具体栏目,并按要求做好各类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5 |
|
规范性文件 |
16 |
16 |
4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0 |
213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8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15 |
0 |
|
行政强制 |
3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1 |
399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1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1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经营主体多、服务对象广,一些服务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考核机制还需加强,对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情况的督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拓展公开途径,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是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满足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在运用好传统媒介的同时,探索运用新媒体的信息公开。
二是健全行业政务公开体系,坚持从社会关注度高的交通运输信息需求出发,对标对表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广度和深度,丰富表现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让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
三是加强队伍和网站平台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优做强政务公开平台,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同时,强化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