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0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2009年,省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1、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2009年,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厅直系统各单位全面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部门,落实了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了推进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有效工作体系。 

  2、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厅重点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结合交通行业工作实际,按照归口负责、合理分工的原则,明确了厅直各单位负责分类受理交通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机构和联系方式,规范了受理工作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了厅直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可靠。 

  3、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明显加强。省交通厅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先后多次下发文件,对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厅信息总站制定了厅直系统网上信息发布考核评定办法,对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定期考核和通报,有效推进了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09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交通信息18000多条,其中,交通政务平台发布信息15300条,占总数的85%;网上办事平台发布信息900多条,占总数的5%;出行服务平台发布信息1800多条,占总数的10%。提供各类政府交通信息相关下载资料50余份,办理回复公众各类政策咨询320多件。对交通行业重大工作动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评价、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运输车船年度审验、公路通行路况信息、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交通科技项目推广、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等各方面的政府交通信息及时予以发布和公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交通信息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积极主动公开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09]26号)要求,我厅对2003年以来印发的所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汇总整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及时送交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予以公开。同时,我厅建立了文件主动公开送交制度,每月定期公开和送交应主动公开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的长效工作机制。2009年共清理送交主动公开的文件72件。 

  3、多途径、多方式公开政府交通信息。我厅按照及时、有效、节约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民众及时方便地了解到交通类政府信息。一是积极通过交通行政办事场所以及场站、码头、收费站等交通公共服务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办事流程图等,公布有关行政许可规范、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业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服务。二是积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公布交通行业政策法规、高速公路竣工通车、公路维修封闭交通和雨雪天气公路通阻情况等重大政府交通信息。三是积极通过设立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增强在线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信息咨询和举报投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开通了“96199”服务热线电话,全面解答社会公众的信息咨询,2009年共提供咨询服务21万次;运输管理部门开通了运政执法和市场经营行为两个方面的热线服务电话,及时受理有关政策咨询,调查处理涉及运输市场的投诉举报,2009年受理政策咨询139件、电话投诉举报3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 

  2009年,我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有关政府交通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9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问题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涉及面广,车辆、路况信息量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量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三是监督考核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新的一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为核心,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引导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行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的自觉性;二是坚持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交通信息需求出发,大力拓展交通信息公开服务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和推进全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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