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6〕482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段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试验段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批复,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盘锦枢纽互通立交,途经盘锦市盘山县、鞍山市台安县、沈阳市辽中区、铁西区、新民市、于洪区,终点位于沈阳西收费站,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北李官枢纽互通立交衔接,路线全长129.5公里。原路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原路互通区、服务区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一次性建成。本次改扩建后,拟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km/h。
本项目沿线断续分布性质、埋深差异较大的软土地基,同时大量采用风积沙填筑路基,为验证各类地基处理适用条件、处置效果及风积沙路基拼接工艺适用性,此次选取21.033公里路基段进行试验研究,包括0.6公里的风积沙路基处理和20.433公里的软基处理。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盘锦至沈阳段改扩建工程软基处理试验段、风积沙路基拼宽试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试验段范围为:
(1)软基处理试验段:主线K625+800~K636+960段部分段落及辽中西枢纽及服务区(K600+400~K603+800)互通区匝道及局部主线。软基处理试验段长度共计20.433km,含水泥搅拌桩33.86万米、管桩16.35万米,就地固化7824立方米。
(2)风积沙路基拼宽试验段:主线K578+450~K578+750及K640+950~K641+250,长度0.6km。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43日历天(开工:2026年9月30日,交工:2027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同属一家上级企业。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31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home)、《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n.gov.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387803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于先生、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65、024-83211960
招标代理: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49号
联系人:冯女士杜女士
电话:024-89820956、024-89820961
传真:/
邮箱:lnxinda2021@163.com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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