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河航道复航先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内河航道复航先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省内河航道复航先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宁省内河航道复航先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计划服务期:2026年9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地点:沈阳市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辽宁省内河航道复航先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1项总报告和6项专题研究报告。主要开展工程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综合论证;研究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航道港口布局、运输需求与适配船型;分析流域水文地质、冰情通航、航道碍航特性等建设条件;统筹港口岸线开发与临港产业、浑太河经济带布局;评估沿线生态敏感区环境影响并制定生态保护对策;针对一期工程完成航道梯级方案、跨拦临河设施改造、基础勘测和征拆移民方案、疏浚弃土处置、冬季冰封运输保障等专项研究,成果需与国家、省级相关规划有效衔接,为项目决策及工程推进提供全套技术支撑。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投标保证金: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通过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备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②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③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项目的全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和“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通过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备案”的资格要求,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31日18时00分至2026年9月7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9月22日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2日09:00。
6.2开标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解密。
6.3开标方式:电子开标,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各投标人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开标系统原因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238660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邮箱:LNC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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