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厅科技创新处 发布时间: 2026-09-08 16:40:27 打印文本

  1.招标条件

  辽宁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辽宁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二期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图设计》及《辽宁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二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意见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二期工程(第一标段)主要在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及辽河大桥区域内129处普通国道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布设路网运行监测点179套。建设机电设施设备故障诊断及运行维护系统,完成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出行服务系统以及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对接,搭建覆盖全省路网的监测应急指挥体系。

  辽宁省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二期工程(第二标段)主要在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辽阳、铁岭、朝阳等市区域内124处普通国道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布设路网运行监测点144套,采购移动监理球28套。完成普通公路计划、工程、养护、财审等数据与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对接,达成跨业务部门、跨地域层级的数据融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铁岭、盘锦、朝阳、葫芦岛等地区共计253处普通国道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布设路网运行监测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接入等服务内容。建设机电设施设备故障诊断及运行维护系统,完成普通公路数据共享以及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出行服务系统、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对接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招标范围为建设球形摄像机(激光)67套、枪式摄像机(红外)2套、水位监测球形摄像机7套、事件检测枪球一体机72套、路面传感器4套、事件检测高清快球摄像机20套、环视枪球一体机6套、高空球形AR鹰眼1套,以及配套的4G硬盘录像、4G无线路由器、立柱及基础、配电箱、防雷器、太阳能供电系统等。

  依托辽宁交投集团正在建设“一廊双核”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任务,对接开发覆盖全省路网的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出行服务系统、路网监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行业核心系统。

  第2标段招标范围为建设球形摄像机(激光)24套、水位监测球形摄像机7套、事件检测枪球一体机109套、能见度观测球形摄像机3套、路面传感器1套、移动监理球28套,以及配套的4G硬盘录像、4G无线路由器、立柱及基础、配电箱、防雷器、太阳能供电系统等。

  完成普通公路计划、工程、养护、财审等数据与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对接,达成跨业务部门、跨地域层级的数据融合。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12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项目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设备质保期:自项目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的监理人隶属于同一上级企业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9月14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话:024-23867960

  监督部门: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电话:024-81670092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伏先生

  电话:024-81670158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4-88325378

  网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箱: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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