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论证会
信息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 2024-09-05 11:04:58
打印文本
9月4日,省交通运输厅在本溪组织召开《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论证会,进一步研究《条例》修订工作。省司法厅、省公安厅交管局,本溪、丹东、铁岭等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及驻本溪分支机构,中铁建投(辽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辽宁)本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厅直单位、厅机关处室有关负责同志共3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行政审批处处长冯革主持。
论证会上,省厅行政审批处有关同志汇报了《条例》修订的原则和主要考虑,介绍了在上次论证会基础上进行的主要修改内容。与会人员对照上位法具体条款和外省立法实际经验,对《条例》修订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逐条研究论证,从厘清部门责任、明确条文表述以及处罚的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力求《条例》设置和表述更加科学规范,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本次论证会,重点听取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意见建议,努力把立法过程变成回应民需民盼、汇集民声民意、凝聚民智民力的过程。
下一步,省厅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探索开门立法,认真研究和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条例》修订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条例》修订调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