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2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06 0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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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总体部署要求,各地已完成对全省2022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1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交通运输厅,请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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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003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等级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