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2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诉材料复核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5-04-07 20:14:33 打印文本

  我厅于3月18日至3月24日对2025年第2批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企业的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公示,期间收到1家企业的申诉材料。经组织系统核实、专家复核,现将复核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邮编:110003;电话:024-23878036。

  附件:2025年第2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诉材料复核情况汇总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