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复核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6-04-17 13: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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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许可法》《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交公路规〔2025〕7号),我厅于2026年2月14日至2月27日对2026年第1批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单位的专家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期间收到锦州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诉材料,现对专家复核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邮编:110003;电话:024-23878036。
附件:1.锦州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复核情况表
2.锦州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请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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