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控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9 11:00:54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印发了《辽宁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控办法》(以下简称《管控办法》),为便于有关单位和部门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管控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规范性文件试行期满后相关要求,结合近期国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厅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列入修订计划,并修订形成了《管控办法》。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修订本《管控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共对《办法(试行)》标题和13条原文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增加了1条新条款,主要修订内容概括如下:

  一是增加最新法规政策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增加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增加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的有关内容。

  二是调整完善相关规定要求。增加了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和发挥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作用以及应急预案演练频次等内容;补充完善了重点查验事项;删除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依法依规科学调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及运力数量等内容。

  三是调整优化部分条款表述。简化了部分条款所引用的法规政策依据;删除了《办法(试行)》标题和条文中与“试行”相关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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