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第二批省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08 12:18:00 打印文本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省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现场考核和价,现将2021年第二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110月9日至21日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81670359 

 

辽宁省2021年第省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结果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评价范围

评价结果

1

省道S211盖普线安波至莲山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位于大连市普兰店区境内,路线全长28.804公里,其中一级公路23.415公里,二级路5.389公里。该项目是大连市干线公路网“一环两翼五纵四横多连”中“五纵”中的一纵,由原X207熊城线、X216金高线、X210兴唐线等组成。该项目连接花园口经济区、花园口港口、安波旅游度假区、安波镇、莲山镇、大连皮杨中心产业区、皮口港区等重要节点。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成效明显。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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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道G305庄西线冯屯至桂云花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位于庄河市境内,路线全长39公里,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60km/h)路线南北走向,南起光明山镇冯屯村,终点位于桂云花。该项目途经光明山镇、长岭镇、荷花山镇及桂云花乡,是庄河市通往西北方向的主要公路交通通道,承担着庄河市与营口、沈阳等地大量的客货运输任务,是地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在文化创意、景观工程、服务设施等方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创新理念。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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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省道S212盖亮线倪口至熊万线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位于瓦房店市境内,路线全长11.101公里,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线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起点位于大连瓦房店市与营口市交汇处,终点处于熊万线平交。该项目是大连市“十三五”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方案“一环两翼五纵四横多连”中“五纵”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是连接大连西部地区与营口市的又一条干线通道,对缓解G15和G202的交通压力加强南北部城市之间的联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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