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和省软环境办关于开展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日和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采取传统宣传与新型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和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不断拓宽群众沟通参与渠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主题
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三、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7年5月15日-21日
(一)5月15日
各单位组织具有交通特色的活动,宣传交通营商环境政策。
1.厅行政审批处组织厅直单位参加省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宣传活动,并开展现场答疑和资料发放工作,厅政法处负责展板策划和资料片制作。
2.厅高速局、路政局、运输局负责在各自选择一个窗口(客运站、高速收费口、审批分中心) 开展相应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发放宣传资料。
(二)5月15-21日
1.厅长参加走进“新华访谈间话营商”,介绍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和成就。
2.厅信息总站负责在交通厅门户网增设“5.15政务公开日和营商环境宣传周”宣传专栏。
3.厅政法处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宣传交通厅加强营商环境的报道。
4.各单位有针对性开展车主座谈会或者企业家座谈会,对交通行业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5.各单位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开展《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我省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切实增强交通执法人员和群众对法规、规章的了解和熟练应用,确保这些法规、规章得到贯彻落实。
6.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报厅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处形成全厅的工作总结报送省政府软环境办。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厅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专题研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各单位要加大沟通对接力度,做好工作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分工。厅直各单位积极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等,做好宣传准备工作。指定业务精湛、服务态度热情的工作人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惠民政策及办事流程等问题,解难答疑。
3.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厅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情况,于5月22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厅行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