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 2019-07-08 08:07:00 打印文本

 

  2018年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交通法制建设,制定了《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8法制重点工作,完善厅及厅直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及运行制度,聘请了厅专职法律顾问,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经过与省人大、省法制办协调,《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修订)》和《辽宁省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被省人大列入五年立法计划。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排除限制性竞争、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5次,修改厅级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厅级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厅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2件,公平竞争审查16件,确保文件合同合法有效;对《公路法(修订)》《收费公路条例》《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等173件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进行回复,维护交通运输行业权益。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抓好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工作。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权力运行,对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修订了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明确履职尽责的法定依据。同时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同一政务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申请材料“五统一”。形成了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五清单三目录一指南”行政职权运行体系。把“五清单三目录一指南”在厅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对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工作。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下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交通执法证件审验和2018年执法证件申办工作的通知》,完成全省执法人员证件审验11000余人次,新办执法证件512个。二是持续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三化”建设,全省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基本统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确立了沈阳交通局浑南分局、葫芦岛市路政局兴城分局等十家试点单位,引领“三项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 

  四、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执法监督的常态化和制度化。通过群众举报、行政复议等手段,保持对行业的层级监督。有针对性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落实情况、审批分中心建设、软环境建设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3次,促进行业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二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已通过省厅门户网公示。督促执法单位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省厅备案,没有纳入执法检查计划的项目,不能随意去企业检查。三是坚持定期对行业进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定了《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对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和机构改革后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规范各级交通运输政府法治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利用执法公示信息系统,在厅网站和省政府信用平台开展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厅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省政府信用平台,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宪法》。制定了全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作方案》,提出了8项工作措施,其中把学习贯彻宪法纳入全厅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与机关党委一起开展了宪法学习培训,聘请沈阳大学法学院教授授课,全厅领导干部和法制部门人员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指导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利用“路政宣传月”“宪法日”“政务公开日”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走进直播间、路边公示墙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利用执法大走访活动,开展法律“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普法工作。三是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业培训工作。制定《2018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确定了培训目标、培训安排、培训主体、组织实施等内容,确保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全省各级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培训65场,培训执法人员8200人次。还组织100余人参加交通运输部网络法制工作培训,提升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人员业务能力。 

  六、抓好行政复议和诉讼 

  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解决涉厅诉讼纠纷。2018年厅机关共涉及丹东疏港高速环保许可、营口仙人岛高速施工许可等行政诉讼5起,我处代表厅长直接参与法庭行政诉讼,4起案件胜诉,1起还在法院受理过程中。参与环保部复议1起,圆满解决。通过诉讼和复议维护了交通运输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交通运输厅依法行政。 

  七、存在问题 

  1.由于“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带来职能调整,导致省级以下所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做出相应调整,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2.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没有同步完成,造成交通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身份难以确认,全省执法证件需要全部重新更换,对目前执法工作带来一些困扰。 

  八、有关建议 

  建议省政府尽快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及时明确执法主体资格,修订相关法规规章,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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