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优化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营商环境的建议》(144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丛培刚代表: 

  您提出的1442号《关于优化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关系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私家车迅速进入普通百姓家庭,社会公众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的需求急剧增加,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525户,教练员2.24万人,教练车1.94万辆,“十三五”以来,累计培训驾驶员221.5万人。驾驶培训行业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培训服务质量稳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但驾驶培训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驾培机构应试教育问题突出,一些驾培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驾培机构低价招揽生源,培训过程中又巧立名目乱收费,学驾收费不透明等不规范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为了有效解决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转发了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88号),按照“简政放权、市场驱动,严格培训、提高质量,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强化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强化驾培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驾培行业转型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规范、经济的驾驶培训服务,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37号),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推进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培训质量。完善驾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以学员满意度、教学质量、学员投诉等关键指标,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方式,将单一考核逐步转化为“考核+评价”的考评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培训质量。二是通过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文明学车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全面提升新驾驶人素质。截至目前,全省一级驾校均已建设了安全文明的宣传基地。三是严格执行《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运管机构每年都将对省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信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诚信经营。 

  2.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开展驾校资质达标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对149所驾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4所驾校退出市场。指导各地定期发布驾培市场供求信息,避免社会资本盲目进入,引导行业理性投资。二是通过科技手段推动培训考试大纲有效落实。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要求,推行计时培训管理系统,通过应用身份识别、卫星定位、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实现了驾校资质和培训过程的动态管理,解决培训时间难以到位的问题。三是鼓励引导驾校、学员使用联合省工商局印发《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制式合同,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3.持续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教练员教学服务评价制度,利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学员对教练员的教学服务质量评价,通过定期公示以及通报公安机关等措施和手段,倒逼教练员素质提升。二是根据《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职考发〔201829号),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全国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推进教练员职业化教育进程,目前我省已有三家单位通过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建站审核。三是加快推进教练员管理的法规体系建设,修订《辽宁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息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四是督促驾校严格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聘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教学活动,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教练员,要清除队伍。 

  4.积极倡导绿色驾培理念。一是推广应用辽宁省驾驶员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和“优易学车”手机APP,实现了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互结合,节约培训时间成本,提高了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二是组织驾校开展汽车驾驶模拟器教学,科学合理降低培训成本。三是鼓励驾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采用新能源车辆进行教学,并积极研究“机器人教练员”在培训过程中的教学应用,推进了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行业许可模式,规范许可流程,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行业治理水平,优化计时培训系统功能,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提升行业科技水平,推进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转变驾校的经营方式和理念。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付强。联系电话:83210399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9 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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