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营口高速公路出口改造的建议》(156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宏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营口高速公路出口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7月,营口市政府向省交投集团报送了营口、营口南、盖州及熊岳四座互通立交的改造申请,经双方深入的磋商,同意对营口、熊岳两个互通立交进行改造,明确了改造方案,并就建设模式、建设资金、征地拆迁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协商。针对营口南、盖州两互通立交改造需求,省交投集团提出两互通立交受条件限制,改建难度较大,且现有口门数可以满足交通需求,不建议进行改造。 

  考虑营口南、盖州两互通立交拥堵呈现季节性、节假日等非持续性特点,省交投集团在出现拥堵时将采取启用便携式收费设备、改入口车道为出口车道等措施,并联合当地交警部门,加强疏导等方式缓解拥堵。同时建议地方政府通过加强管理措施解决交叉口不顺畅的问题。 

  下阶段,我厅将积极与营口市政府、省交投集团沟通,协调双方尽快明确营口地区项目的投资比例、投资补偿等主要内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力争营口、熊岳两个互通立交改造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23866790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9 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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