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厅执法监督处 发布时间: 2024-06-19 15:51:46 打印文本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2024年版)》,并组织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初步完成了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等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4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递信件: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

  2.电子邮件:lnjttzfjdc@163.com

  3.联系电话:024-2325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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