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工程监理(含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与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0122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1113丹阜高速新民至阜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4号)批准,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特许经营者,本项目工程监理(含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与中心试验室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含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与中心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即:“秦沈高速”)
秦沈高速起点为秦沈高速与丹锡高速交界处(朝阳县松岭门蒙古族乡松岭门村),终点为秦沈高速与沈阳绕城高速交界处(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姚家村),路线全长约238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均为新建路段,其中四车道高速公路约194公里,路基宽度27.0米,六车道高速公路约45公里,路基宽度34.5米。项目沿线共设置桥梁23528米/81座,其中大桥20881米/43座,中小桥2647米/38座涵洞198道;隧道5265米/2座;项目全线共设置17处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23819米/87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510米/6座,通道1235米/76座;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6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监控通信站5处。
2.1.2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即:“新阜高速”)
新阜高速起于秦沈高速与辽中环线金五台枢纽立交以西14公里绕阳河枢纽立交处,终于奈营高速海棠山互通立交以北约3公里处,总建设里程约62公里,按照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7.0米,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沿线共设置桥梁2428米/22座,其中大桥1889米/7座,中小桥539米/15座;互通式立交4座,设置停车区和服务区各1处。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2.1施工监理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规定,对路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仅秦沈项目)、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机电工程、涉铁工程除外)实施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施工监理,以及按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具体范围为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交安监发〔2023〕140号)规定,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下资质业务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内容)。包括为实现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目标所做的管理、控制和保证工作,以及合同等文件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等。
2.2.2环境监理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编制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工作报告;
(3)完成各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环境监理相关的数据及报告;
(4)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监理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5)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项目日常环境保护咨询;
(6)施工期间由于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而发生的变更工作;
(7)根据现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其它服务。
2.2.3水土保持监理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实施方案,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对水土保持设施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
(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水土保持监理,定期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
(3)完成各级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数据及报告;
(4)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监理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5)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项目日常水土保持咨询;
(6)施工期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报告书不符而发生的变更工作;
(7)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其它服务。
2.2.4中心试验室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规定的监理检测工作范围中,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交安监发〔2023〕140号)规定负责仅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试验检测内容(除监理机构建立的工地试验室负责的试验检测工作之外的试验检测内容)。
(2)除(1)款要求的试验检测内容外,按照不低于规定施工检验频率的2%的抽检频率,对原材料、混合料以及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等内容进行抽检。
(3)负责配合比设计和配合比验证等标准试验工作。
(4)负责工艺试验、试验检测管理、抗冻耐久性混凝土验证、钢结构检测等试验工作。
2.3标段划分
2.3.1施工监理
共划分5个标段,每个标段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
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2.3.2环境监理
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2.3.3水土保持监理
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2.3.4中心试验室
共划分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2.4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监理、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标段服务周期均为:施工阶段服务期(含施工准备期)4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施工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联合体投标
施工监理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各标段中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各标段中总监办、各驻地办的具体单位,各具体单位应满足第3.1款的各项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总监办任务及标段范围内除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的1个驻地办以外的其他驻地办任务。
2.联合体成员方仅承担驻地办任务,且最多承担标段内1个驻地办任务。
3.承担驻地办任务的单位,工作内容必须涵盖路段范围内全部工程专业。
4.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成员方名义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以成员方名义,与某一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单位:在其所有参与投标的标段中,只能与唯一的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在某一标段中牵头人A联合1家成员B参与投标,则在其他标段:只能联合B参与投标,或独立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在同一标段中,联合体一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兼投不兼中
根据投标人上一年度(以最新公布为准)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具体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原则详见注解),同一投标人:评级为AA级的最多可参与5个标段的投标,评级为A级的最多可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评级为B级的最多可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评级为C、D级的只能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
注:两个投标人(独立投标或联合投标)存在相同单位的,视为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独立投标人投标的,以该投标企业自身情况认定信用评价等级;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企业中信用评价等级最低的认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等级。
1.根据《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辽交公水规〔2024〕13号),公路监理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在辽宁省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其他省份如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1)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为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以《关于公布2023年度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辽交公水〔2024〕115号)为准。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对应的秦沈、新阜项目特许经营者各成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允许同时参与路段范围重合的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的投标,但不允许同时在对应标段中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环境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联合体投标
环境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兼投不兼中
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对应的秦沈、新阜项目特许经营者各成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项目环境监理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水土保持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联合体投标
水土保持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兼投不兼中
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对应的秦沈、新阜项目特许经营者各成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水利)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中心试验室)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联合体投标
中心试验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兼投不兼中
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对应的秦沈、新阜项目特许经营者各成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项目中心试验室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允许同时参与路段范围重合的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的投标,但不允许同时在对应标段中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5.4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导致项目整体电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开启纸质交易。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话:024-82366089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387803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31230886(转0)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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