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履职标准研究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厅安全与质量监督处 发布时间: 2025-04-25 14:41:56 打印文本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履职标准研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THJ20250423-1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其履职标准研究服务

  项目包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3000.00元

  最高限价:343000.00元

  采购需求:

  1.编制《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

  2.道路运输、港口水运、工程建设、公路运营领域《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岗位典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岗位安全生产履职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以合同期内最后一个项目完成为准)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②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③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⑤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如有)复印件。

  售价:500元/本(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系方式:024-82366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系方式:024-31230886(转0)

  邮箱地址:jttzb_hj@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账户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6309020136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

  电话:024-31230886(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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