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5-07-15 16:44:51 打印文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16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13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起自鞍山市周家堡村北侧,终于台安县宽邦屯西侧。主线长57.946公里,设置枢纽互通立交2处、一般互通立交4处。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共新建孙青堆主线收费站、唐马寨收费站、三块石收费站、黄沙坨收费站、台安南收费站5处收费站,台安服务区1处服务区,机电工程主要负责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的建设及桥梁健康监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备案及报批;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相关工作)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竣工验收图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监测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的桥梁监测(采用机器视觉传感器、振弦式应变计、单轴加速度传感器、高精度位移计、振弦式裂缝计、环境温湿度计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备布设、监测设备维护、监测数据应用与维护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约为3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0日,施工计划工期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满足“资质等级”第3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测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2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CTZBDL@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free.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话:024-23878036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82364513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李女士、闫女士、徐先生

  电话:024-22564554

  邮箱:LNCTZBDL@163.com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24-2344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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