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辽吉界)至丹东(古城子)高速公路项目观景台加减速车道及古城子互式立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桓仁(辽吉界)至丹东(古城子)高速公路项目观景台加减速车道及古城子互式立交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丹通线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中桓仁新开岭(辽吉界)K0+000至宽甸K120+765段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宽甸K120+835至丹东古城子K197+109.125段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0m;K120+765至K120+835段为路基宽度渐变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原桓仁(辽吉界)至丹东(古城子)高速公路项目沿线的两个改造工程,分别为:古城子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挂牌岭、湾沟、南股河、五龙山观景台改造工程(含鼻子沟、杨木川观景台封闭)。改造工程起止桩号分别为:古城子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FK0+655~HK0+430)、挂牌岭观景台(K32+095~K32+620左侧)、鼻子沟观景台(K47+860~K48+090右侧)、湾沟观景台(K59+530~K60+125右侧)、南股河观景台(K101+050~K101+680右侧)、杨木川观景台(K157+330~K157+630左侧)、五龙山观景台(K185+576~K186+300左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古城子互通式立交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与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挂牌岭、湾沟、南股河、五龙山观景台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与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含拐磨子主线收费站)的施工及缺陷修复,鼻子沟、杨木川观景台封闭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3日历天。
开工时间:2014年8月15日;完工时间:2014年11月15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投标人应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投标人必须具有2013年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具有路基桥隧工程类、路面工程类),评价结果可查阅“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13年我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辽交建发[2014]173号)”。对于无路基桥隧类或路面工程类评价结果的投标人,以及首次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详可登陆http://www.lnzjz.gov.cn进行咨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南门西侧附属楼1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登陆www.huajie.com.cn,进入“招标代理”、“招标通知”进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图纸售价 3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http://lnzjz.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吴先生 姜女士
电 话:024-83211969 024-83211965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1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周先生 邓先生
电 话:024-83733805 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