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营口市2022年饶河至盖州线张漠洛跨线桥(引桥部分)维修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饶盖线张漠洛跨线桥危桥改造工程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1〕292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 ,招标人为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张漠洛跨线桥位于盖州境内饶河——盖州线K678+367处,建成于2002年。桥梁全长为507.6m,跨径布置为13×16+3×25+14×16,交角为90°。桥面净宽为20.5m,两侧各设0.5m宽防撞墙,桥面净宽与桥头路面同宽。桥面铺装采用50m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80mmC40混凝土。主桥为第14~16孔,上部结构为25m带翼缘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设置两道端横隔梁,每孔14片板。下部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四柱式桥墩,基础均为桩基础,第15孔跨长大铁路。引桥为第1~13孔及第17~30孔,上部结构为16m无翼缘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每孔21片板;下部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四柱式桥墩和柱式桥台,基础均为桩基础。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张漠洛跨线桥(引桥部分)维修加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引桥维修加固方案:设计荷载标准提高为公路—I级(2015规范);墩台盖梁顺桥向加厚;在空心板腔体内设置体外预应力(镀锌钢绞线),墩顶采用预应力钢束(镀锌钢绞线)将简支结构转为连续结构,提高结构的承载能力,同时提高结构的整体性;将原桥空心板两侧板端空腔填充转为实心板,增大抗剪截面及增加抗剪箍筋提高板端的抗剪承载能力。维持原桥桥面净宽,拆除原桥防撞墙,新建防撞墙,拆除桥面铺装,并重新摊铺,加厚湿凝土铺装层,提高结构的整体性,加强桥梁横向传力作用。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工程内容中必须包含“单座桥梁维修加固的合同额不少于1700万”)的施工业绩。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工程内容中必须包含“单座桥梁维修加固的合同额不少于1700万”)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工程内容中必须包含“单座桥梁维修加固的合同额不少于1700万”)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0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7:00 时,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_cIRrtnzrkoCZU-fxx6Nw,提取码:fdiw)免费获取本次招标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澄清文件或补遗书<如有>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否则影响了投标文件的编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30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营口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yingkou.gov.cn)、《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cgp.yingkou.gov.cn/Html/Main.as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邮政编码:115000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0417-330605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79号
电 话:0417-283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