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桥梁病害维修、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桥梁病害维修、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厅以辽交规划[2016]3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山高速公路部分路段路面破损较严重,拟采用铣刨摊铺的方式处理沈山高速公路桥面病害及车辙、破损严重路段的路面维修。
阜朝、朝黑高速公路地处湿陷性黄土地区,本次是对路面沉陷病害进行维修。
铁朝高速公路未改造的挖方段边沟亟待改造,本次将对其进行整体改造。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病害维修工程主要包括:对丹阜高速、鹤大高速、庄盖高速、京哈高速、丹锡高速、平康高速、长深高速、沈海高速、抚通高速、阜锦高速、辽中环线高速、沈吉高速、辽开高速、沈阳绕城高速14条高速公路326座桥梁病害进行维修及部分桥梁预防性养护。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全省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点标志、标线、太阳能爆闪灯、轮廓标、防落网、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沈海高速土羊段标志牌更新改造;高速公路互通、枢纽立交及服务区下匝道口处爆闪灯及防撞垫增设。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内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监理,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施工工程 |
工作内容 |
1 |
沈山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长深高速阜朝段及丹锡高速朝黑段路面沉陷病害维修工程、铁朝高速公路挖方段边沟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负责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完成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 |
2 |
丹阜高速、鹤大高速、庄盖高速、京哈高速、丹锡高速、平康高速、长深高速、沈海高速、抚通高速、阜锦高速、辽中环线高速、沈吉高速、辽开高速、沈阳绕城高速等14条高速公路沿线326座桥梁病害维修及预防性养护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
3 |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2.3服务周期:140天(2016年5月4日~2016年9月20日)。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共5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35天。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企业业绩 |
1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1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内容须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监理工作。 2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1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内容须包括桥梁工程)”监理工作。 3标段: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1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内容须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工作。 |
主要人员 |
总监理工程师1名(1标段):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标段(工程内容须包括路面工程施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1名(2标段):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标段(工程内容须包括桥梁工程施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1名(3标段):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标段(工程内容须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职务。 |
财务 |
投标人在2012、2013、2014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3年1月~投标截止日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辽宁省交通厅通报过。 5、投标人在2013年1月~投标截止日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监理不力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辽宁省交通厅通报过。 6、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辽宁省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不属于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 7、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监理单位黑名单(包括拟投入主要人员)。 8、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投标人必须是被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企业。 9、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在近3年内(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3年4月11日~2016年4月10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必须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pan.baidu.com/s/1nuKBY69,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 ,图纸售价 3000元/标段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季 方 陆 陆 桂允成
电 话:024-82364406 024-82364413 024-82364446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31230886(转886) 024-31230880(转887)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