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路基类第三合同段中标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10-27 11:10:00 打印文本

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路基类第三合同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项目法人定标,政府监督,确定鞍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公示期为七天(20101027日~112日)如对上述中标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投诉。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的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交通厅监察处   02423868751
      交通厅基本建设处 02423878036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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