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路基类第三合同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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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0-27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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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路基类第三合同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项目法人定标,政府监督,确定鞍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公示期为七天(2010年10月27日~11月2日)如对上述中标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投诉。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的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交通厅监察处 024—23868751
交通厅基本建设处 024—23878036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