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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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3-14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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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项目法人定标,政府监督,确定如下中标单位:
合同段 |
中标人 |
第一合同段 |
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事务所 |
第二合同段 |
辽宁驰通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
公示期为七天(2012年3月14日~3月20日)如对上述中标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投诉。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的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交通厅监察处 024—23868751
交通厅基本建设处 024—23878036
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