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地方海事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7-20 15:27:35 打印文本

  7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全省地方海事工作会议,内陆各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和处(科)室负责人、执法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涉水的县级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姜有为副省长在参加2023年辽宁省内陆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时的讲话精神及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意见和部海事局《关于加强城市游览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沈阳、本溪两市交通运输局就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能够坚持夯基固本,有效提升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水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船舶安全监管,提升船员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履职能力。突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深化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保持了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近期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水上交通领域存在事故死亡人数、沉船艘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呈上升的趋势。另外,伴随水上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漂流、游艇等水上休闲活动增多,在旅游热点水域的高峰期,日水上客运量激增,发生碰撞、自沉、失火等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会议要求,要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实抓细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内陆水上搜救能力建设,强化内河船员船舶监管,船检机构配合摸清船舶基础数据,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保持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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