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按省厅要求开展2024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7-04 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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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落实厅主要领导对《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事故教训 全力做好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于6月18至20日,抽检了“大连港大孤山西港区14#通用泊位、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6#、307#通用泊位、葫芦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港港区航道一期”3项水运工程。重点抽检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制度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建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等。
总体来看,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方面,能够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受检项目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检测结果较好,共抽检构件强度16件,合格率100%;钢筋保护层432点,合格率98.4%;钢筋间距99点,合格率96.0%;抽检原材料24组,合格率100%。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重视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建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但有些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通过开展本次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了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下一步,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将持续跟踪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对全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机构的行业指导,推动全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