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辽宁省地方海事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视频会议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8 11:59:15 打印文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游船倾覆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部署,5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辽宁省地方海事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视频会议,部署近期全省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内陆地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举措,加大监管投入,做到认真研究,逐条梳理,细化分工,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工作全面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开展辽宁省内陆八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的。二是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职责边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推广客渡运船舶配备智能监控系统,规范内河客渡运船舶驾驶员履职行为,强化内河客渡运船舶重大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排查整治。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工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从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内河客渡船、旅游船、夜游船、乡镇船舶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五是聚焦端午、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工作,要完善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对客渡运船舶的监管,严格控制船舶载客量,确保游客穿戴救生设备。要加大对热门旅游水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响应机制,要建立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水上应急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确保水上应急处置及时高效、有力有序。

  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厅安质处、执法处、港航处相关同志,内陆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涉水地区县级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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