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服务发〔2023〕20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邮政管理局、总工会,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交办运〔2023〕45号),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转型发展,保障道路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
客运站是提供道路客运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旅客集散、票务服务、运输组织、安全管理等功能,承担了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反恐防范等公益性服务,长期以来在服务保障公众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受公众出行习惯变化、客运服务结构优化升级等因素影响,等级客运站进站客流大幅下滑,场站设施利用效率明显降低,客运站服务供给结构性矛盾凸显,转型发展需求日益迫切。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客运站布局优化、规模调整、服务拓展、综合开发为重点,着力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的客运站点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二、科学优化布局结构
1.整合调整客运站数量。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分布、客运主要流量流向和出行需求特点,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优化客运站空间布局、等级结构和功能,合理整合调整等级客运站和便捷车站数量,加密停靠点设置,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
2.审慎新建客运站。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审慎研判新建等级客运站必要性,确需建设的,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打造与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尽量避免新建功能单一的普通客运站。对铁路沿线的市、县,新建客运站以与高铁站一体建设的枢纽站为主,在没有高铁站的城市、县城,充分利用现有客运站资源建设高铁无轨站,在骨干机场周边地市的客运站建设城市候机楼。
3.合理设置停靠站点。各地交通运输、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铁路、民航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便企利民的原则,引导相关单位支持客运站在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高校、商超、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医院、产业园区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具备条件的要划设专用车位,方便群众便捷乘车。各地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和单位要指导机场、火车站在站前车道边、出租车及社会车辆停靠区等布设客运车辆上落客区,为客运车辆停靠接驳提供便利;支持客运站开展铁路无轨站、城市候机楼等业务,更好服务旅客联程运输。
三、合理调整存量规模
4.优化调整存量规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道路客运运行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客运站客流情况和经营状况,稳妥有序优化调整存量规模。指导客运站经营者充分考虑日常和高峰时段客流需求,按照合理适用、应急有备的原则,适度缩减售检票、候车等服务设施设备规模,优化售票、安检、候车、停车、发车等功能区划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或转为停靠点。对确需关停的客运站,“一站一策”制定疏解方案,做好客运服务衔接。
5.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持续深化联网售票、电子客票普及应用,积极开展自助售检票服务,优化进站、安检、购票、检票等流程,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改善旅客体验。支持客运站依托人力资源、设施设备和管理优势,规范开展停靠点运营。支持将招呼站、候车亭纳入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保持外观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6.规范客运站命名管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客运站按照以下规则命名:等级、便捷站的站名为“地名+(汽车)客运站”,其中旅游站可为“地名+标志名+旅游(汽车)客运站”。招呼站的站名为“地名+地理标志+招呼站”。招呼站实行编码管理,代码格式为“行政区划代码+乡镇(街道)+三位数字”顺序编号,如沈阳市康平县汤沟镇1号招呼站:21012301001。等级、便捷、招呼站每年12月份在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录入。
四、拓展站场服务功能
7.拓展车辆充换电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新能源车辆进城下乡,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出租汽车、道路客运车辆等充电需要,鼓励提供夜间时段充电托管服务。
8.拓展小件快运功能。各地交通运输、商务、邮政部门要支持客运站在精准实施分区管理、保障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改造建设物流配送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要推动县(市、区)客运站充分利用建制村100%通客车的运输网络和站场资源优势,以客运线路和车辆为载体,整合当地物流快递企业的农村货物资源,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实现“客货邮同站”。要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公路养护等功能,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等服务,打造“一站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
9.拓展中转换乘功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客运站和城市公交经营者加强合作,支持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五、拓展旅游商贸服务
10.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引导客运站经营者和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等主体加强合作,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完善客运站至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旅游直通车网络,将客运站打造成为服务全省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点。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加大对客运站改建增设旅游集散中心功能的支持力度,力争“十四五”末有需求的客运站都具备旅游集散功能。
11.拓展商业综合体功能。各地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鼓励客运站通过自营或招商引资等方式成立商业综合体,充分利用场地、房屋等资源,开展快餐、超市、网络信息、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后市场(汽车销售、检测、维修、清洗、美容等)、体育休闲、农产品和旅游文创产品展销、便利店销售等服务。允许客运站内设的加油站、加气站办理对外经营许可,向社会车辆开放服务。允许客运站合理调整客运站服务区域,对已独立的非客运站服务部分,不列入执法部门监管范围。
六、加强用地综合开发
12.实施用地综合开发。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客运站综合开发的有效衔接。支持客运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保障道路客运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用地综合开发。客运站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明确支持的产业和行业的,适用在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内拓展服务功能的,可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外拓展服务功能的,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3.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是道路客运行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建立各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客运站拓展服务功能、综合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的制约性难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和问题,妥善予以解决。
14.强化政策支持。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属地政府经费支持,用于客运站承担的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反恐防范等公益性服务,以及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开展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人员投入等产生的支出。各地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工会等部门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帮助客运站富余站务人员转岗至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物流、邮政快递等适任岗位就业。
15.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对客运站转型发展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良好的转型发展环境。对客运站关停等重大事项,既要依法办理,更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行业稳定。各地要及时总结转型发展经验做法,有关工作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省里将组织各地学习借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牟炫宇,024-83210357
省教育厅:王吉磊,024-86891774
省自然资源厅:任韶红,024-62789151
省商务厅:孙茂翔,024-86892298-9337
省文化和旅游厅:王磊,024-24859230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张明,024-23391902
省总工会:刘栩坪,024-22581120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刘沛文,024-62091900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齐涵菁,024-24844396
省邮政管理局:姜磊,024-31326006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忠,024-62021921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