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进出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纳入现行差异化政策的批复(辽交财审发〔2025〕16号)

  信息来源:厅财务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5-09-19 14:19:12

省交投集团:

  你集团《关于实施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政策建议的报告》(辽交投发〔2025〕6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准将进出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纳入现行港口集装箱差异化收费政策范围。具体为:对经由红旗台、张士东(西)收费站进出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且安装使用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通行费收费标准的5.0折优惠,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请你集团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高速公路情报板、辽宁高速通“两微一端”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差异化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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