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2026年营商环境“六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交行审〔2026〕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省交投集团: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打造辽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辽路畅行满意交通”品牌,省厅提出做好“六提升”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出租汽车服务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乘客打车出行体验这一主线,强化重点区域出租汽车监管,打击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便利出租汽车司机服务,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打造公平有序的出租汽车市场环境。
(二)主要举措
1.完善服务设施。在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规划设置出租汽车专用候车区,候车区醒目位置公示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参考表,完善引导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和遮风挡雨设施,鼓励投放文旅宣传、监督卡片等方式,为乘客提供便利和暖心服务。
2.严查违规行为。派驻执法人员实现全点位、全时段监管,靶向治理拒载、拼客、宰客、喊客等乘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查乘客出站(场)途中各个点位,会同有关部门对屡劝不止、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松懈。
3.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重点区域“黑名单”,将违法违规、投诉率高的出租汽车纳入“黑名单”管理,利用车牌识别系统、现场查验、显示屏公示等线上线下手段,禁止“黑名单”车辆进入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运营,并定期向社会曝光。
4.展示良好形象。聚焦车容车貌,保持车厢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持续推进出租汽车电动化工作。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做到驾驶员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5.改善出行体验。因地制宜推动“巡网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巡游车线上化服务升级,优化线上叫车软件完善“一键叫车”功能,便利老年人交通出行。鼓励巡游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企业实行先行赔付制度,乘客投诉费用纠纷由企业核查先行垫付退还,及时高效满足乘客诉求。
6.畅通监督渠道。随车放置驾驶员实名注册信息一致的服务监督卡,公示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发挥12328热线作用,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投诉举报类工单受理、转办、回访等工作,推动12328热线合理诉求满意率达到90%。指导投诉较为集中企业派驻专人驻地受理处置投诉,实施“未诉先办”“有诉必应”,对重点投诉省厅提级督办。
7.便利业务办理。进一步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报名、审核、考试、发证等流程,增加考试频次,缩短证件发放时限,切实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证件办理提供便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广使用“车险好投保”平台,推动属地政府牵头化解出租汽车行业投保难、加气难、充电难等问题,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8.完善驿站网络。鼓励结合充电站、加气站、服务型车行等建设出租汽车司机驿站,拓展多样化服务功能,构建中心驿站与便捷网点相结合的服务网络,为司机提供停车、休息、如厕等基本服务和饮水、就餐、业务办理、党建活动等拓展服务。沈阳、大连市内每个主城区至少有1个驿站,其他市至少新建1个驿站,并接入高德地图等导航软件,提高司机驿站利用率,实现出租汽车司机驿站14个地级市全覆盖。司机驿站实行滚动管理,不再具备服务功能的驿站要及时清退。
9.培树行业典型。积极培树党员车队、雷锋车队、巾帼车队和优秀驾驶员,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爱心送考”等志愿服务,弘扬行业正能量。鼓励组织开展本地区行业技能竞赛、先进评选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驾驶员职业技能和业务素养。
二、执法规范化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持续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效果,有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快形成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厅组织全系统重点深化推进以下工作任务,着力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战。
(二)主要举措
1.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持续紧盯乱罚款、乱检查、乱扣押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及执法不作为等行为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查纠治一体推进。综合运用巡视反馈、12328热线、信访举报、案卷评查、暗访等方式,做好问题线索搜集,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化整改销号。研判表面问题的同时,加强对体制机制不健全、程序缺陷、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的剖析,在方法策略上精准发力,提升问题查办质量。针对企业反应强烈的“多头执法、碎片化执法、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及举报投诉集中、易引发舆情的重点领域,省厅视情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省内交通执法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深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综合查一次”清单。创新涉企执法方式,积极推广非现场检查模式,同步推行执法全过程留痕。落实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检查文书,避免随意检查、未经审批实施行政检查,提高检查效能。
3.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避免“机械式”“一刀切式”执法,避免“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做好包容免罚清单和新出台免予处罚清单的过渡衔接及宣贯工作。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增强普法效果和群众接受度,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严格禁止超期扣押、未经审批实施行政强制、滥用证据登记保存,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支持,指导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当地编办、人社等部门,向所在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招录进程。并结合各地区人员实际和新开通高速公路情况,通过事业单位人员内部交流、军转干部安置、执法辅助人员招聘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力量,保障执法工作运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加强队伍规范管理,定期做好执法装备更新维护,保障经费足额到位,2026年底实现一线持证在岗人员全部配置执法记录仪。
5.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学法用法制度,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年度学习和培训计划,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方法,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灵活开展。省厅持续推进送法送教到基层活动,培树选拔优秀师资定期开展省级宣贯。大队长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定期举办大队长讲堂,常态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疑难案例分析会、综合研判讨论会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6.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打造“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推广“枫桥式”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培树“枫桥式”优秀大队长,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执法工作提质增效。聚焦安全生产监管、新业态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公路水运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7.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梳理本部门执法和监管事项,结合三定职能,建立完善本级交通运输执法与监管协调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监管事项清单,统一监管标准,制定具体审管衔接办法及工作流程等,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联动,杜绝推诿扯皮,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和空白。
8.持续深化区域执法协作。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层级,推进区域执法联勤联动,统筹调配毗邻地区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巡航和专项治理活动,加快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合力,提升执法协同水平。深入推进部省执法信息系统联网,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动态更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数据,建立数据统计分析制度。鼓励有积极性的地区建设统一的执法监督信息化监管平台,试点探索无人机、无人驾驶在路政巡查、地方海事监管、高速公路质量监督执法等场景应用,加快推进全省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应用进程。
9.强化评议考核结果应用。优化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进一步增强考核针对性、操作性和制约性,注重日常督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大案卷评查、暗访督导力度,持续开展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律师、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作为执法监督员参加疑难问题综合研判及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三、群众诉求办理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持续完善12328热线接诉即办服务体系,强化快速响应、首接负责、跟踪督办、办结回访等闭环管理,压实各级承办单位诉求办理责任,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提级督办,深化行业源头治理,推动未诉先办。力争到2026年底,12328热线工单诉求限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工单分类准确率达到98%以上,合理诉求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举措
1.优化诉求受理过程。规范诉求工单记录模板,完整记录诉求人身份信息、诉求事项、诉求意愿等核心要素,确保工单信息真实完整。严格执行工单分类标准,分类准确率达到98%以上。
2.规范派单管理流程。完善各市工单承办单位派单目录,优化派单体系,以工单派至具体承办单位为派单流程终点。严格执行货车司机投诉“2252”办理时限,以及其他诉求1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时限要求,推动紧急工单即接即转即办。
3.强化工单办理规范。各级承办单位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主动与诉求人沟通,核实诉求细节、明确办理方向。严格遵守工单办理时限要求,复杂诉求确需延期的,需提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剔除管理机制。优化不合理诉求剔除清单,进一步健全流程管理体系,提升剔除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规范剔除审核流程,明确市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权责。
5.优化督办回访体系。实行货车司机诉求全量督办回访,规范回访用语标准,完善回访要素,严禁漏、虚报评价信息。完善“好差评”管理机制,加强差评工单分类处置,诉求限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合理诉求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重点问题省级督办。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持续推进热线系统升级建设,加强诉求问题统计分析,对反映集中、关注度高的热点、重点问题实施省级督办,压实厅直机关各部门行业管理职责,找准问题根源,开展源头治理,推动未诉先办。
7.强化日常考核通报。发挥12328热线评分办法作用,加强对各市局、省交投集团12328热线诉求办理质量与效率的考核评价,每月通报情况,强化压力传导,提出工作要求,推动诉求工单办理效率和质量稳步提升。
8.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12328热线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12328热线接诉即办服务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四、农村公路质量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公路建制村连接国省干线公路、乡镇连接高速公路主通道提质升级专项行动,2026年实施维修改造3000公里,提升技术状况优良中等路比例,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二)主要举措
1.优化完善主通道路径。组织指导市、县交通局,围绕“主通道路径是否最优”、“群众出行是否便利”等方面,对此前已采集的主通道路径进行全面梳理,并充分征求当地乡镇政府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主通道路径,建立建制村连接国省干线公路、乡镇连接高速公路主通道清单。
2.精准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指导各地区依据农村公路路况检测评定结果,科学确定维修改造路段范围,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逐一进行现场踏勘,精准确定养护工程计划项目明细和初步维修方案,优先保障建制村主通道通畅和百姓正常出行。
3.精细化开展施工图设计。指导各地区以不大于500米路段为最小评定单元,精细化开展施工图设计。积极推广应用半刚性基层冷再生,水泥路面碎石化等成熟工艺和技术,尽可能避免全线大修或中修等简单粗放的维修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可能多的安排维修改造项目。
4.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工作。督促各地交通部门加强与同级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审批要件要求,优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设计审批、财政审核、施工招标等工程前期工作,3月底完成设计批复,5月底完成施工招标,为项目提早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5.强化工程调度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区强化责任落实,科学排定施工组织计划,按月确定节点目标。从1月开始,每周统计调度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下发进展情况通报,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6.全面加强日常养护。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巡查-上报-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发现路面破损等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处治。坚持督帮一体,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公路路况检测评定工作,发现影响百姓出行的严重破损路段,及时转交相关市县交通部门,并跟踪督办,加快推进整改。
7.做好主通道加宽改建项目储备。指导各地区对建制村主通道通行状况和通行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明确加宽改建需求,加快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债务风险提级审查等前期工作,建立主通道加宽改建项目库。
五、司机驿站品质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关爱货车、出租车等司机群体,改善司机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2026年在货运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等地新建司机之家12个、港口司机驿站5个,实现出租车司机驿站市级全覆盖。对已有的88个司机之家和港口司机驿站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二)主要举措
1.精准布局推进新建项目,补齐服务阵地短板。以需求为导向、市场为主导、因地制宜为原则,指导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工会,深入研判货车、出租车司机群体工作休息规律与服务需求。聚焦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通道集散地、物流园区、加油站及港口等关键区域,结合当地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科学划定建设范围、确定建设规模与数量,精准推进新建项目。2026年底前,完成12个“司机之家”(覆盖货运集散地、高速服务区等场景)和5个港口司机驿站建设任务,同步推动出租车司机驿站实现市级全域覆盖,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服务阵地网络。
2.强化党建赋能,完善服务功能配置。指导各“司机之家”、港口司机驿站及出租车司机驿站运营单位,优化党建活动室布局设置(出租车司机驿站可结合场地实际精简配置,保障基础党建功能),配齐党建学习书籍、报纸、期刊、宣传册等学习材料,健全党建活动开展机制,强化党建引领服务功能。同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新建及现有驿站均配齐适配服务——“司机之家”与港口驿站侧重停车、淋浴、洗衣等,出租车司机驿站重点完善临时休息、热水供应、手机充电等基础服务设施,打造功能完备、便捷实用的服务场景,满足不同司机群体核心需求。
3.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优化现有服务质量。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部署,针对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港口司机驿站及已覆盖的出租车司机驿站,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重点聚焦高速公路服务区“司机之家”,同步兼顾出租车司机驿站的服务适配性优化,全面梳理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指导运营单位精准对接需求,“司机之家”与港口驿站优化餐饮、停车等服务,推出高性价比项目;出租车司机驿站侧重提升临时休憩舒适度、缩短服务响应时间,确保各类服务让对应群体愿意用、用得起。同时,建立分类帮扶指导和提醒机制,精准对接不同类型驿站运营短板,一对一指导整改提升,推动现有驿站服务质量迭代升级。
4.延伸服务维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以各类驿站为载体,搭建分众化政策宣传与业务服务平台,针对货车司机普及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等高频业务,为出租车司机重点讲解从业资格延续、违章处理指引等相关政策,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终端设备演示、专人讲解等多种形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分类收集货车、出租车等不同群体司机对驿站服务的意见建议,动态优化服务内容与运营模式,推动“司机之家”、港口及出租车司机驿站从基础服务向综合服务延伸,实现全类型驿站高质量发展。
六、充电设施服务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
2026年底前,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增充电车位100个,总量突破1100个,充电车位占比提高到15%以上;在重点繁忙服务区新建大功率充电设施,单枪功率达到250千瓦以上,充电效率提升30%,节假日增配移动式充电设备20台,节假日车辆充电排队时长减少20分钟以上,有效提升充电服务能效;在具备条件的普通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车位,力争年底前建设运营充电车位100个,加快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路充电服务网络;推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数据联网,实现充电点位、状态等信息“随手查”,切实为新能源车辆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举措
1.统筹规划车位布局。结合我省2025年充电车位建设成果与2026年规划需求,统筹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加密工作,优先加密利用率超40%的繁忙服务区;普通干线公路依托养护服务站开展建设,优先在我省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资源丰富地区的养护服务站建设实施。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强与理想、蔚来的沟通合作,以凌海服务区为试点区域,推进充换电一体站及充电车位建设,满足不同车型补能需求。强化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对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保障充电设施正常运行。
2.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节假日及高峰期充电应急保障机制,提前研判春运、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及旅游旺季充电需求,制定完善应急保障措施,配备充足的应急抢修设备和物资,提升突发故障快速处置能力。加快推进20台移动式充电设施的配置与部署,优先投放至京哈、沈海等主干线高速公路繁忙服务区,紧急情况动态调配。
3.改善运维服务水平。组织省交投集团进一步健全运维体系,确保一般故障2小时响应、24小时修复,特殊情况48小时内修复,保障充电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节假日期间,在充电集中区安排专人引导,规范收费并明码标价,定期排查用电、消防等隐患,确保服务区充电规范有序。依托“e路畅通”小程序等平台,及时更新充电设施点位、实时状态、价格等信息,引导用户合理规划出行安排。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分解落实各项活动及重要举措到具体部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2.加强工作督导。省厅相关牵头单位要定期开展调度,统筹抓好任务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每月将工作进展报送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汇总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及时将完成情况报厅行政审批处。
3.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营商环境“六提升”工作宣传,及时总结在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及典型案例,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开展社会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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