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关于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辽交航发[2015]6号
你局《关于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通用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的请示》(营交港政发〔2014〕296号)收悉。经委托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审查咨询,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依据、篇章及内容齐全,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深度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5万吨级通用码头1座(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泊位长度304米,设计年吞吐量140万吨。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一)本工程位于仙人岛港区二港池的东侧突堤根部,码头全长304米,码头顶面高程5.5米,前沿停泊水域宽65米,设计底标高为-14.0米;码头结构底标高-15.5米。
(二)本工程陆域纵深542米,堆场平行码头布置,宽度为272米,纵深476.5米,依次为矿建材料、钢铁及矿建材料堆场。
(三)港池设计底高程为-14.0米,船舶回旋圆直径为450米。
三、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设计。
(一)现有30万吨级航道及港池内水域可满足本工程船舶航行要求。
(二)营口港5#、6#锚地可满足本工程船舶锚泊需要。
(三)现有助航设施满足本工程需求。
四、装卸工艺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装卸工艺方案一。
本工程码头前沿装卸船作业采用通用的门座起重机。
堆场作业钢材装卸采用40t轨道式龙门起重机、25t轮胎式起重机;袋装矿建材料装卸采用25t轮胎式起重机或5t叉车。水平运输采用叉车+牵引平板车联合作业的方式。
五、水工建筑物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水工建筑物结构方案一。
(一)码头采用重力式带卸荷板方块结构,共设置四层方块,方块以上设预制钢筋混凝土卸荷板和现浇混凝土胸墙,墙后为抛石棱体,陆域为回填砂,棱体与回填砂之间设置二片石垫层和混合倒滤层。
(二)围堰采用抛石斜坡式结构型式。外坡护面采用100~200kg块石,堤心采用陆推1~500kg开山石。围堰顶高程为6.5米,顶宽3米。内坡设二片石垫层和混合倒滤层,其外侧铺设土工布倒滤层,以防止后方陆域回填料的流失。
(三)码头上设有1000KN系船柱和SC1250H-RO型(两鼓一板)鼓型橡胶护舷。
六、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方案。本工程陆域形成采用回填砂性土形成,地基处理采用强夯法处理。堆场区道路及矿建材料堆场采用混凝土联锁块方案,钢铁堆场采用简易面层结构,码头前沿45m范围内采用现浇混凝土大板铺面结构。
七、同意港区铁路、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供热与动力、机修和供油、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配套设计内容。
八、本工程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基本合理,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九、工程概算及国民经济评价的编制依据、方法、内容和概算取费参数,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3043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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