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2〕61号)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10 12:05:00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省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省交投集团、辽港集团: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深刻认识做好交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把生态优先理念融入到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落实落细年度环保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围绕各项重点任务,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节点目标、认真组织推进。要坚持节能减排与污染防治协同推进,特别是针对运输结构调整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统筹施策,务必完成年度目标。 

  三是创新谋划开展交通环保工作。要着力完善绿色交通技术创新体系,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运输工具装备、交通污染综合防治等应用研究,强化节能环保、智能交通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吸引绿色金融信贷支持,有效处理好发展和防污降碳的关系。 

  请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投集团、辽港集团分别于520日、1130日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省厅将按要求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省委、省政府。 

  (联系人:张宁 15002439545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