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3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4-05-31 17:27:30 打印文本

  依据《行政许可法》《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交公水规〔2022〕1号)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5家企业申请的8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邮编:110003;电话:024-23878036。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