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五批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厅公路处 发布时间: 2024-11-11 20:06:15 打印文本

  依据《关于开展辽宁省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告》(辽交公路〔2024〕157号),经审查,大连鹏宇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张岩等2人符合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拟同意注册。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邮政编码:110003;联系电话:024-83253727。

  附件:2024年第五批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审查情况汇总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