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厅财务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3-05-31 18:37:17

  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交通大动脉通道作用,提升中欧班列及“北粮南运”集装箱运输车辆的综合运输效率,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成本,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及原则

  工作目标是采取差异化组合收费措施,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网运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成本。

  工作原则是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政府引导、协同联动,坚持遵循政策、分类实施。

  二、新增实施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一是采取分出入口、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措施,对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进出营口港(鲅鱼圈收费站)、大连港(大连港收费站、大连湾收费站)、锦州港(锦州收费站)、盘锦港(辽东湾收费站)、丹东港(东港收费站)、绥中港(前卫收费站)和葫芦岛港(葫芦岛东收费站)指定收费站且安装ETC的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通行费收费标准的5.0折优惠,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政策。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是采取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方向差异化收费措施,对大件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长深高速阜新北枢纽至三十家子省界路段,去往北京方向6轴以上ETC大件车,以6轴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5.0折为基数,每增加1轴线,在基数增加1.35元/车公里基础上实施1.65折通行费优惠,以增加20轴线封顶,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政策。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具体时间以京哈高速改扩建项目通车试运营时间为准)。

  三是采取分出入口、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措施,对沈吉高速抚顺收费站至抚顺东收费站往返通行的ETC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沈吉高速抚顺收费站至抚顺东收费站往返通行的安装ETC的全部车辆,实施通行费收费标准的5.0折优惠,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政策。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技术保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三是强化违法违规惩戒,四是强化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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