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信息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2 13:11:00

  202138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交发展[2021]15号),该预案适用于我省重特大(Ⅱ级以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修订背景 

  该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国务院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于2019年颁布实施,原预案于2016年制定颁发,与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后,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调整,原预案需要结合新情况予以修订完善。 

  二、预案的总体框架 

  参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原预案予以废止,制定新的预案。新制定的预案共分为六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第三部分预防与预警,第四部分应急响应,第五部分应急保障,第六部分附则。 

  三、各部分主要内容 

    总则部分重点描述编制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部分构建了省市县三级应急组织体系、设立了省、市级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工作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及分工;预防与预警部分进行了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评估。预警信息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等;应急响应部分按照分级响应及分类处置原则,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程序等;应急保障部分制定了队伍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演练与培训等工作措施;附则部分明确了预案的管理部门与更新的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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