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春运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大连市春运办 发布时间:2020-01-10 11:01:00 打印文本

辽宁省春运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0年春运

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春运领导小组,省(中)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按照全国和全省2020春运工作总体安排,切实提升春运安全生产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保障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省春运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春运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聚焦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两大核心任务,以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保平安为目标,采取综合督导、行业检查、层级督查、协同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统筹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开展自检自查、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改进提升春运安全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安排

1.各地区自检自查。各地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通过集中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和春运服务保障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并做好警示提醒;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公布,并实行挂牌督办。各地区要把自检自查工作贯穿春运工作全过程,做到真检真查、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时间安排: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110日。

2.各行业排查整治。省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通过采取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书面调度等方式,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春运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各类隐患。督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提出工作要求;督查时,要制定督查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督查后,要及时通报督查整治情况,狠抓督查发现问题整改

时间安排: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110日。

3.省春运领导小组专项督查。省春运领导小组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厅级领导带队担任组长,抽调省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骨干力量组成7联合督导组(见附件)督导检查各地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在听取各市春运办和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春运工作情况汇报基础上,抽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现场督查

时间安排:2020110123日。春运督导检查实行包片负责制,各督查组具体督查时间自行确定,可视需自行安排专项督查各组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系沟通工作。

三、督查内容

1.春运组织情况。按照全国和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20春运工作总体安排,重点督导检查各人民政府、春运办和交通运输、公安等重点部门春运方案制定、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会议部署等情况;道路、铁路、民航、水路等部门运力保障和综合运输方式衔接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情况。

2.安全生产情况。聚焦春运安全生产核心任务,重点督导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名单公布及治理情况;车站、机场、码头旅客实名制安检和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周边秩序整治等情况。

3.服务保障情况。聚焦春运服务保障核心任务,重点督导检查重点领域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志愿服务和暖冬行动等情况;优化售检票等重点环节服务举措提升交通场站等重点领域服务能力,着力改善车站、机场、港口等客运枢纽旅客侯乘环境等情况;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落实务工人员、学生及边远地区旅客便捷购票服务,以及关爱帮扶困难旅客等情况道路、铁路、民航、水路等经营主体和乘客失信行为惩戒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突出督查重点。各督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交通工具和人员进行重点检查,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2.严格督查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切实减轻基层迎检负担,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坚决杜绝各类走过场”“做虚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多地实施暗访检查,务求实效和质量

3.及时报送信息。各督查组要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挖掘、报送督查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督查结束后两日内,向省春运办报送督查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督查总体工作情况督查地区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及成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以及督促整改落实等情况。

省春运办联系人:刘  钢、陈晓彤,联系电话(传真):024-83211502024-83211811(传真),邮箱:anqc.ysj@ln.gov.cn

 

附件:2020年全省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督查分组安排

 

 

                            辽宁省春运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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